沿革
“吉”是幸福欢乐之意;“都”是痛苦不幸之意;“措巴”是“组织”或“会”的意思。一般口头上只称“吉都”,省去“措巴”。 “吉都”的产生距今已有近百年历史,由于政治、宗教、经济等原因,1919年前后最为盛行,主要流行在中、下层人民群众之中。“吉都”组织的规模不大,一般由八九户至十五六户人家自愿组成,成员的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大体相当,定期或不定期地自觉向“吉都”交纳一定数量的钱物,作为集体储备。它的主持人一般由威望较高的长者担任,也可以公议推举。“吉都”的作用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互相帮助,共渡难关;二是调节关系,处理纠纷;三是婚喜添丁,互相庆贺;四是一人有难,全力解救;五是相安无事,共同欢乐。“吉都”成员中,若个别人违犯了公德准则,做了对不起“吉都”成员的事情,自己会感到惭愧,无地容身,甚至会远走他乡,不再返回。[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