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学习辅导读本中有详细释义,称人民币的单位为元,辅币单位为角和分,作为支付单位的代号,人民币符号是元的拼音首字母大写Y加上两横即“¥”。
从1937年初开始,由于国民党政府超额发行法币,国民经济彻底走向崩溃。法币的发行总额在1948年达到了660万亿元,国统区的物价是抗战前的150万余倍,关联资本极度膨胀,工农业生产严重萎缩,大批民族工商业濒于倒闭,城市失业人数陡增,社会底层的广大民众在饥饿和死亡边缘挣扎。[64]
解放战争初期,各解放区尚未连结成片,还处在国民党军队的分割包围中,各解放区只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分散地发行本位币。有的地方通过成立银行发行货币,有的通过政府发行货币,有的通过联合贸易公司发行货币,各地货币的印刷板式各不相同。随着解放战争胜利推进,解放区之间贸易沟通日益发展。但是各解放区货币互不流通,辨识很难,给过境的群众和跨区作战的解放军部队带来了很大困难。[64]
1947年3月25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财经问题的指示,华北财经会议在晋冀鲁豫解放区的邯郸武安县冶陶镇召开,商讨统一财经等相关问题。在华北财经会议召开期间,经中共中央批准,1947年4月16日,华北财经办事处在平山县夹峪村成立,[64] 并任命董必武为主任。[65] 5月,董必武到达邯郸,在主持华北财经会议之际,和会议代表对战争形势及统一货币的主、客观条件作了深入研究,认为“要支持全国范围内的战争,财政必须统一,在新形势下加快统一货币势在必行。会议决定,统一计划掌握各地货币发行,稳定货币兑换比率,并逐渐达到各解放区财经的统一。[67] 1947年秋季开始,解放战争形势从战略防御转为战略进攻,但各个解放区仍发行流通自己的货币。为支持广大解放区的经济发展,为解放战争夺取全国胜利,迫切需要有一种统一的货币,以主导国民经济的发展,避免造成金融混乱。[64] 10月2日,董必武致电中共中央建议,“组建中央银行,发行统一货币”,并提议银行名称为“中国人民银行”。随后,“中国人民银行筹备处”成立,由曾经担任过陕甘宁边区财政厅长、时任华北财经办事处副主任的南汉宸担任筹备处主任。[65] 12月11日,董必武向中央汇报说明发行人民币还需等待时机的问题。董必武指出,发行人民币的工作,有许多基本问题,主客观条件都未成熟。[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