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直属税务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驻华使(领)馆、军贸公司以及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认定、审核、审批、退库工作;并负责各类退(免)税业务证明的开具工作,以及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评估监控和发函、回函处理工作。同时承担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和免税行的退税认定、审核、审批、退库工作,以及已退税设备的日常监管工作。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四平园7号楼
邮编:100052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工作计划,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市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并承担驻华使领馆、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军贸公司、免税行及外贸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认定、审核、审批、退库、各类退(免)税的业务证明的开具,以及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评估监控和发函回函处理工作。
北京市国税局第三直属税务分局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出口退税指标,编制全市出口退税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税收执法情况。
(六)负责本单位的纳税服务工作。
(七)负责本市的出口退税分析、退税会计、统计工作。
(八)负责本单位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九)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三)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四)承办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直属税务分局设13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一)办公室
拟订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本单位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本单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和政策执行情况反馈、调研;承办机关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办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理和税务行政处罚工作;承办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讼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