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0年末,区局内设机构12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单位3个,派出机构7个。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80人,其中干部258人,工勤人员22人。有党员216人,占总人数的77.1%,团员12人。担负着全区10815个纳税企业(其中:国有企业122户;集体企业223户,外商投资企业123户,个体2005户,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企业8342户)税收征管工作。
北京市平谷区国家税务局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24号
邮编:101200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平谷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平谷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平谷区经济发展状况、税源情况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平谷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六)负责平谷区的纳税服务工作。
(七)负责平谷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单位的税收收入分析、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九)负责本单位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四)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五)承办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平谷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闫旭峰(党委书记、局长)
牛皖军(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常景嗣(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王国强 (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永年(党委委员、副局长)
邢宇(党委委员、副局长)
闫双印(党委委员、副局长)
路宝庭(党委委员、副局长)
关红革(党委委员、副局长)
蔡顺利(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