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从秦朝开始的皇帝们至少从理论上来说都是独裁的君主。虽然中国的皇帝被尊为天子,有为全国祭天地,祈五谷的义务,但是从秦代以来,中国的行政体系是官僚体系为主,比如唐朝皇帝敕令必须令出中书,门下可封驳。明朝时,明太祖废除了丞相制度,在这之后发展出了内阁制度。虽然明清以来皇权不断扩张,但是仍然同西欧的“绝对君主制”不同。认为中国是绝对君主专制独裁的观点很大程度上是五四运动以来被建构而成的。
欧洲中世纪君主一般也是独裁的,但君主独裁制在欧洲的顶峰期却是在中世纪后,最典型的独裁君主莫过于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世了。启蒙运动以前,当宗教与世俗的统治开始脱离的时候,欧洲中世纪的君主一般只有世俗的权力。
中世纪时期阿拉伯世界的君主也都享有无上的权利。阿拉伯帝国的哈里发和奥斯曼帝国的苏丹,同时也将自己看做是伊斯兰教的首领。但这里也有例外。
严格上现代罕见真正的君主专制国家,但仍然有一些君主立宪国家,宪法徒具形式或君主权责不明,可以称为二元君主制。
1、经济基础稳固:经济基础主要在于两点:土地国有;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
2、皇帝总揽天下大权,包括行政、财经、司法、军事的权力,同时以武力为先导,控制宗教势力。
3、皇帝拥有庞大的官僚办事机构。官僚制度的趋向是皇帝任用亲信随从以取代和驾空庞大的官僚机构。皇帝相信的是身边的仆从,而不是正常的决策行政系统。针对相位即外朝亦即正常的行政办事机构,常采取两种方法以制约其行政职能:一是架空,二是分权。因此,秦汉时代建立的丞相,魏晋时代就被尚书取代;魏晋后期更是出现了中书省,取代了尚书;东晋时代出现了门下省,取代了中书省;明代的内阁、清代的军机处,同样是内朝挑战外朝的例子。古代正常的行政决策制度,有朝议制度、谏议制度,而这些在内朝决策中荡然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