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刊
1936年12月,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为《新华日报》的诞生提供了政治契机。1937年,8月“国防会议”后,中共中央决定了公开出版的报刊定名为《新华日报》,蕴含着“反对压迫,建设新中华”的意思。[17]
1937年,国共开始第二次合作。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当局商定,在南京公开发行中共党报《新华日报》。但是因为顽固派阻挠及日军逼近,报社被迫迁至武汉成忠街53号。延至1938年1月11日,《新华日报》正式在武汉创刊。正式创刊后,报社迁至汉口大陆里。发行部则设大陆里临街的平房内(原建筑已改建)。该报在武汉期间,属中国共产党长江局领导。 新华日报社旧址
发行
1938年1月11日,在汉口正式创刊出版发行《新华日报》,同时在广州设立分馆,同年10月分别在25日、21日从汉口和广州迁入重庆和桂林。[3] 该报系中共中央长江局的机关报,报社社长潘梓年。总编辑华岗,经理徐迈进。发刊词宣称:“本报愿将自己变成一切愿意抗日的党派、团体、个人的喉舌”。
17日,报社营业部曾被国民党暴徒捣毁。
10月25日,武汉失守后,报社迁重庆继续出版,这是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初期中国共产党在国民党统治区公开出版的唯一机关报。《新华日报》陆续在山西、重庆、广州、西安等地设立分馆,在黄陂、宜昌、郑州、洛阳、许昌、南昌、潼关等地设立代销处。
在武汉期间,该报隶属中共中央长江局领导,董必武主管。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后,该报有步骤地纠正了某些右倾投降主义的错误宣传。迁至重庆后,报社隶属于中共中央南方局,由周恩来兼任董事长,南方局副书记董必武等直接领导,具体负责人先后为潘梓年、华岗、吴克坚、章汉夫和夏衍。
1938年8月1日迁至汉口府东五路(现前进五路)150号办公(新华日报社旧址位于汉口民意一路大陆里4-9号)。当时报社领导机构为董事会,由陈绍禹(王明)、秦邦宪(博古)、吴玉章、董必武、凯丰、邓颖超6人组成,陈绍禹为董事长;潘梓年任社长,华岗任总编辑,熊瑾玎任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