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吸引外部生产要素、促进自身发展而划出一定范围并在其中实施特殊政策和管理手段的特定区域;是地方政府为促进区域经济迅速发展而设置的专门机构。
据《2016-2020年中国开发区投资建设与转型升级研究报告》显示,自2008年国务院启动省级经开区升级工作以来,到2011年,纳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系统的经开区共计131家,其中东部地区66家,中部地区38家,西部地区27家。
到2012年底,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达到171个,其中东部84家,中部49家,西部38家,遍及全国各个省市区,普遍成为所在地区重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极。
截至2014年6月,全国共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15家,其中江苏省最多,有25家,其次是浙江20家,山东15家。[1]
开发区
开发区的内涵主要有两层:一是新开垦的土地资源区域;二是挖掘、发现经济潜力的地区。一般是指尚未发挥资源和经济优势需要人为开发的新区域,以达到社会有限资源通过合理配置产生出最大的社会效益。
开发区资源包括三类:第一类是自然资源,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生物资源等;第二类是人力资源,包括劳动力资源、管理技术资源,体现在人的体力和智力等方面;第三类是资本资源,包括有形资本资源(基础设施、厂房、设备等)、货币资本资源和信息资本资源。[1]
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在沿海开放城市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
1984年5月,中国正式决定开放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并在这些城市先后建立了15个经济技术开发区。
1985年3月28日,正式动工兴建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享有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的特殊经济区域。
1986年8月和1988年8月,又先后批准将上海市的闵行、虹桥和漕河泾开发区列为经济技术开发区。
至1993年初,中国已有13个开放城市建立了经济技术开发区,即沈阳、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宁波、福州、广州、湛江、上海。
随后,又相继决定将珠江三角洲、闽南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地带、长江三角洲以及山东半岛、辽东半岛辟为经济开放区,并着手在这些地区组建一系列经济技术开发区。
199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在青岛开发区内设立了青岛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同年,青岛开发区与同处一地的青岛市黄岛区实行体制合一。
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始建设,职能最大可能地使经济朝着预定目标发展。当然,在一些市场取向型改革的国家中,出于培育市场、扩大市场机制作用范围和力度的考虑,也开始在铁岭经济开发区有所发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