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林是采用人工播种、栽植或扦插等方法和技术措施营造培育而成的森林[3] 。根据其繁殖和培育方法的不同,一般分为播种林、植苗林和插条林等。按用途分为人工用材林、人工薪炭林、人工经济林、人工防护林等。按树种分为人工马尾松林、人工泓森槐林、人工杉木林、人工杨树林、人工桉树林等。人工林均按一定的目的要求和人们需要的林种,集中营造在交通较为方便的地方,并普遍采取选育良种、适地适树、密度适中、抚育管理等集约经营措施进行营造和培育。与天然林相比,人工林具有生长快、生长量高、开发方便和获得效益早、木材规格、质量较稳定、便于加工利用等特点。在中国衡量人工林营造情况的指标,主要有已成林造林地面积和未成林造林地面积、造林成活率、造林保存率等。
人工林由人工造林或人工重新造林建立。其可以是引进新品种或是对本土树种的加强管理,其特征为:1-2个品种,龄级相同,平均间距。
人工林有林地面积277.94万公顷,其中,人工林分面积194.03万公顷,占全省林分面积18.25%,占人工林面积的69.81%,蓄积6041.14万立方米,占全省蓄积的4.36%;人工疏林面积22.75万公顷,蓄积145.08万立方米,分别占人工林面积、蓄积的8.19%和2.40%;人工经济林面积68.03万公顷,占人工林面积的24.48%;人工竹林面积15.88万公顷,占人工林面积的5.71%。此外,全省尚有未成林造林地面积4.99万公顷。
按林种划分,用材林面积172.90万公顷,蓄积5 454.16万立方米,分别占人工林林分面积、蓄积89.11%和90.29%;防护林面积19.69万公顷,蓄积564.39万立方米,分别占人工林林分面积、蓄积10.15%和9.34%;薪炭林面积0.48万公顷,占人工林林分面积的0.25%;特用林面积0.96万公顷,蓄积22.59万立方米,分别占人工林林分面积、蓄积的0.49%和0.37%。
按龄组划分,幼龄林面积71.00万公顷,蓄积751.54万立方米,分别占人工林林分面积、蓄积37.11%和12.44%;中龄林面积79.24万公顷,蓄积2 726.06万立方米,分别占人工林林分面积、蓄积40.84%和45.12%;近熟林面积28.37万公顷,蓄积1 487.75万立方米,分别占人工林林分面积、蓄积14.62%和24.63%;成熟林面积13.46万公顷,蓄积1 011.98万立方米,分别占人工林林分面积、蓄积6.94%和16.75%;过熟林面积0.96万公顷,蓄积63.81万立方米,分别占人工林林分面积、蓄积0.49%和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