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态学(英语morphology,德语morphologie )的范畴来自希腊语morphe,歌德在自己的生物学研究中倡导得最早,歌德由于不满意自然科学中过分的理性分析倾向,才有这样的规划与设想。当然,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歌德所说的形态学,在正确地反对机械的科学主义的同时,也多少带有新柏拉图主义的神秘因素在内。到20世纪中叶,先后有两位德国学者把形态学引进了文学研究,他们是G.穆勒和H.欧佩尔。
但这一术语在生物学方面发展到今,意义与歌德的初衷已发生了改变。作为生物学的主要分支学科,其目的是描述生物的形态和研究其规律性,且往往是与以机能为研究对象的生理学相对应。广义地来说,它包括研究细胞阶段形态的细胞学的大部分,以及探讨个体发生过程的发生学。狭义的形态学主要是研究生物的成年个体的外形和器官构造(解剖学、组织学和器官学)。从方法论上来讲,它分为重视器官和机能关系的生理形态学,以及重点放在比较研究上的比较形态学以至系统形态学和实验形态学或因果形态学(Causal morphology)。
形态学方法被正式命名为“形态文艺学”(morphologisch Literaturwissenschaft ),这是关于文艺学的基础理论研究,其中心观点,认为诗的“构形”(Gestalt)是有机组成的大自然的“现象”(Erscheinung);诗是“构形的整体”(Gestaltganzes),也即是有生命力的有机体,它通过和自然同等的创造力这样一个构形性的中介组成整体。总体构形中的每一个别要素与层次,组成诗的艺术品,则被视为这一整体构形的“变型”(Metamorphose)。
形态学是研究动植物形态(form)的科学。它在生物学的理论框架中究竟占有什么位置一直有争议,而且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将来也会如此。值得十分注意的是,从18世纪晚期开始经常有人试图建立一种多少与生物学脱离的“纯粹形态学”(puremorphology),也就是生物学家、数学家和艺术家都同样爱好的一门科学。只有了解了形态学这个词常被人们用来表示一些互相无关甚至十分不同的事态发展后才有可能理解形态学的复杂历史。[1]
在植物学的领域中,形态学是18世纪后半期根据沃尔夫(C.F.Wo-lff)的叶和花有同一起源的论点作基础的,1827年坎道列(A.P.de Candolle)创立了器官学。1851年,霍夫麦斯特(W.Hofmeister)根据生殖器官学和世代交替,确定了羊齿类和裸子植物在比较形态学上的位置,以后形态学的成果更增多,19世纪的后半期,由于巴里(H.A.deBary)的组织学(高等植物内部组织的研究),蒂格享(Van Tieg-hem)的系统组织学(中柱学说的提出和讨论),戈贝耳(K.E.Goebel)的器官学(整个植物的组织及器官的比较研究),植物形态学已基本建立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