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主要有三个层面:
第一个是制度层面,包括教育行政的体制、机构、以及学校教育的制度;
第二个是内容层面,它涉及课程行政、人事行政、财务行政和设施管理;
第三是方法层面,教育行政工作者要通过立法与执法、规划、督导、评估等手段,来推动教育事业朝着预定的目标发展与前进。[2]
第一,教育行政活动与其他行政活动一样,在履行职责时一般都重视体现国家的理念、意志和愿望,注意贯彻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并在国家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行使管理教育的权限。
第二,教育事业用的是公众的钱,属社会公共事业的一部分,因此管理教育也必须像管理其他公共事业一样,以维护和推进公共利益为基本目的,而不是以营利为基本目的:这一点与企业经营有明显不同。
第三,教育行政作为一种管理活动,具备了一般管理的基本特征,如有组织目标,有机构内部的权限分配关系,有分工,有计划,有决策,有交流,有协调,有冲突,也是通过综合运用各种管理手段来最终实现组织目标的。正因为如此,管理的一般原理,对于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四,与其他行政人员一样,教育行政人员的素质、能力、领导风格等对行政上作的成效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现代社会历来都重视行政人员能力、素质的培养。
第五,行政工作科学化是当前的一种趋势,教育行政也不例外。许多原本在其他领域运用的科学手段,如今在教育行政领域也得到了普遍的运用,如统计手段、预测技术。成本核算制度、信息资料处理等。[2]
教育行政的目的在于保障全体公民的教育权利,促进社会教育事业的发展。具体说来主要是两个目标: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二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2]
1.领导功能。教育行政人员要代表政府对教育事业实施领导,紧紧围绕国家意志和社会需.要来制订教育目标和规划,使教育子系统与整个教育系统的目标相一致,使教育系统的目标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相一致。
2. 服务功能。行政工作就是服务。教育行政就是为教育事业为教育工作服务,为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服务,为学校工作服务。
3. 监督功能。教育行政工作者还要及时进行检查指导,联系教育目标,对教师、学生和学校进行考核和监督。[2]
1.经验总结法:教育行政研究起源于中、小学的校长或者是教育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对教育行政实践的总结反思。
2.文献分析法:教育行政研究要注重收集教育生活中有价值的文献。
3.调查法:主要包括问卷法与访谈法,能为教育政策的形成背景、实施过程与效果提供大量的、准确的、有价值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