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
一、威廉·安德鲁·佩顿(Paton)提出的定义
佩顿在1922年的《会计理论》一书中,认为广义无形资产的定义:“归属于某一企业但不具实物形态、存续期较长的任何有价值的补偿物、因素或要素”。
二、西德尼·戴维森的定义
1983年西德尼·戴维森(Sidney Davidson)在其主编的《Handbook of Accounting》一书中引用了于1927年出版的《会计学:它的原理与问题》中的一段话:“无形资产的含义是指专利权、版权、秘密制作法和配方、商誉、专营权以及其他类似的财产。
三、埃尔登•S•亨德里克森的定义
亨德里克森(Eldon S. Hendriksen)在1992年的新版《会计理论》一书中认为,企业的递延支出可以分为两类,其中用于购买财产的支出构成存货等实物资产的成本,用于购买服务的支出则形成无形资产。
四、巴鲁克·列夫提出的定义
巴鲁克·列夫(Baruch Lev,2001)认为,无形资产是一种对未来收益没有实物形态或非金融形态(股票或债券)的要求权。当这些要求权得到法律的保护后,就被称为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版权)。
五、安妮·布鲁金的定义
安妮·布鲁金(Annie Brooking,1996)认为,使公司得以运行的所有无形资产的总称是智力资本,包括市场资产、知识产权资产、人才资产和基础结构资产。
六、托马斯·A·斯图尔特的无形资产概念
托马斯·A·斯图尔特(Thomas A. Stewart,1997)认为无形资产等同于智力资本,包括人力资本、结构资本、顾客资本。
七、布莱尔和沃曼的无形资产概念
布莱尔和沃曼(2001)认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商品生产或劳务提供中使用的非实物资产、或企业控制的能够带来未来预期收益的非实物资产。
一、杨汝梅的定义
著名会计学家杨汝梅先生1926年12月在美国密歇根大学完成的博士论文《商誉及无形资产》中对无形资产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杨汝梅先生认为,无形资产仅是一种剩余价值,为附属于整个营业所有一切具有正当价值事物之全体,而为超出各项有形事物所具总值之余额。
二、李青林的定义
学者李青林在1990年“国有资产管理”征文大赛获奖论文中把无形资产定义为,无形资产是无具象有价值能利用可经营,并能产生巨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资产,它由思想文化、体制制度、科学技术、专利商标、工艺技能、品牌名域、习俗传统、文物历史等非物质文化资产构成。它体现了国家、地区、民族、企业的文明程度、文化特色、科技水平、综合实力、影响力等软实力,能强力推进国家、地区和民族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