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12月1日实施的《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检查室作为公共服务场所的标准英译名确定为Examination Room。该规定统一了公共场所双语标识的翻译标准,适用于交通枢纽、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领域。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要求设立检查室的机构需符合以下标准:
建筑总面积不得低于400平方米,其中每个独立检查室使用面积至少达到6平方米
需配备与检查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
检查室的设置应符合职业病诊断流程和院感控制要求[1]
2024年6月3日发布的修订版管理办法进一步强调,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需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定期质量控制,重点核查设施完整性、检测设备校准状态及操作流程规范性[1] 。
检查室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疑似职业病时,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步通知用人单位及劳动者[1]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保存期限应不少于15年,内容包括:
检查结果汇总报告
个体检查结论通知书
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记录
质量控制评价报告[1]
检查室需建立标准化检测流程,禁止未经备案开展放射诊疗等特殊检查项目。对违反操作规范导致漏诊、误诊的检查室,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可处以警告或暂停执业资格等行政处罚[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