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六十四屯位于精奇里江口南至霍尔莫勒津屯,黑龙江左沿岸地带,“南北一百五十里许,东西八十里许”。[1] 村庄是由清政府在清剿雅克萨沙俄侵略者时设立的军屯点发展起来的,通称江左旗屯。人们又习惯于以屯数命名,记载中出现过“二十八屯”、“三十余屯”、“四十三屯”、“四十八屯”等名称。[2] 惨案发生前,这里有六十四个村庄,又地处瑷珲江东,故称瑷珲江东六十四屯。[3]
江东六十四屯的居民由汉、满、达斡尔族组成,据俄国当局1881年调查,“中国臣民达一万四千人,其中汉人八千六百人,满族四千五百人和达斡尔族九百人……共一千二百六十六户。”[4] 达斡尔族居住在六十四屯东部和南部,满族集中在瑷珲对岸上下一带,汉族分散于六十四屯各处,或单独成村,或和满族、达斡尔族混合居住,其中绝大多数是山东和山西的移民。[5] 满族和达斡尔族在语言、服装和风俗习惯上与汉人基本相同,“同时讲话彼此都懂”。[6] 三个民族都从事农耕,种植大豆、小麦、小米等作物;酿造烧酒,畅销黑龙江两岸;所需布匹和农具靠江右供给。居民人数,自一八八一年之后,俄方未进行过统计,一直沿用一万四千人这一数字。中国有关记载为七千余人或万余人,显然不是居民达到的最高数字。[7] 据《阿穆尔报》负责人的估计,惨案发生前居民为三万五千人,除去临时居住的矿工等流动人口一万五千人,原有居民约二万余人。[3][8] 江东六十四屯简图
1858年,清朝黑龙江将军奕山与沙俄东西伯利亚总督尼古拉·尼古拉耶维奇·穆拉维约夫签订了不平等的《瑷珲条约》,其中规定:中俄由额尔古纳河沿黑龙江至海口划界,右岸属中国,左岸属俄国、“黑龙左岸由精奇里河以南至豁尔莫勒津屯,原住之满洲人等,照旧准其各在所住屯中永远居住,仍著满洲国大臣官员管理,俄罗斯人等和好,不得侵犯”。[9] 据此,中国黑龙江以北60万平方公里领土划归了沙俄,只保留了江东六十四屯中国居民的永久居留权和清政府对这些居民的永久管辖权。[3] 江东六十四屯地图
中国在丧失六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保留了一点残存的权利,固然是中方代表据理力争的结果,但俄方代表同意保留,主要是考虑自己利益的需要。俄方谈判代表彼罗夫斯基说,“允许目前居住在左岸的中国居民居住一段时期”,“这对我们不但没有任何害处,相反,会有好处”,因为“我们的移民还需要他们的粮食”。[10] 这段话不仅道出了沙俄允许保留六十四屯居民的居住权的真实原因,而且暴露了沙俄侵略者的极端虚伪性。他们在条约上信誓旦旦地保证“永久居住”,暗地里仅仅是允许居住“一段时期”。可以说从瑷珲条约签订之日起,江东六十四屯就隐伏下了严重的危机。[3]
《瑷珲条约》签订后,沙俄加紧向黑龙江左岸移民。[11]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起,沙俄在远东地区推行“俄罗斯化”政策,在大批移入俄罗斯人的同时,残酷地灭绝当地原住民族。随着移民的增加,对耕地的需求量变大,但阿穆尔省虽地域广大,却大都是森林、莽野和沼泽地,只有黑龙江上游和中游沿岸地带适于耕种,于是江东六十四屯这片适宜耕种的肥田沃土就成为沙俄侵夺蚕食的对象。[3] 共4张 签订《瑷珲条约》场景的复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