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音乐,根据英语Popular Music翻译过来的。按照汉语词语表面去理解,所谓流行音乐,是指那些结构短小、内容通俗、形式活泼、情感真挚,并被广大群众所喜爱,广泛传唱或欣赏,流行一时的甚至流传后世的器乐曲和歌曲。这些乐曲和歌曲,植根于大众生活的丰厚土壤之中。因此,又有“大众音乐”之称。[1]
但是,这样的界定有可能使那些本不属于流行音乐的音乐,仅仅因为它们也在群众中广泛流传而都可被划归为流行音乐,如:《国际歌》《义勇军进行曲》《马赛曲》《洪湖水浪打浪》《歌唱祖国》《东方红》《南泥湾》等。另一方面,又把那些分明是流行的音乐,由于它们流传不开(这在流行音乐中也为数不少)而排除在流行音乐之外。显然,流行音乐不一定都流行,流行的音乐也不一定是流行音乐,流行音乐是指被大众熟知的音乐。
准确的概念应为商品音乐,是指以赢利为主要目的而创作的音乐。它是商业性的音乐消遣娱乐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工业”现象。(见苏联《音乐百科词典》1990 年版)它的市场性是主要的,艺术性是次要的。
有些歌曲虽然用通俗唱法演唱,但它的思想性、艺术性较高,这类歌曲不属于商品歌曲。如《众人划桨开大船》《亚洲雄风》《十五的月亮十六圆》《好大一棵树》《可爱的中华》《中华美》等。这些歌曲可称为“优秀通俗歌曲”。
其实歌曲的类型和唱法没有必然联系,不能认为艺术歌曲只能用美声唱法演唱,民歌只能用民族唱法演唱,流行歌曲只能用流行唱法演唱。首先,三唱法的划分本身就是不甚科学合理的,这一点已被音乐界所公认,没有任何音乐家会认为三唱法的划分是完全科学合理的;其次,唱法截止到2023年有三种(如果加上原生态唱法和童声唱法则有五种),但歌曲的类型远不止艺术歌曲、民歌、流行歌曲三种,还有颂歌、抒情歌曲、进行曲、队列歌曲、军旅歌曲、校园歌曲、讽刺幽默歌曲等多种类型;再次,音乐界无数事实证明,同一首歌可以用不同的唱法演唱。著名歌唱家朱逢博演唱过许多台湾校园歌曲如《橄榄树》,用的是民美通唱法。歌星奚秀兰演唱过许多民歌,用的是流行唱法。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商品音乐”这一概念比任何一个概念都科学、合理、准确。单从字面上看,“通俗”指易解易懂,“流行”指广为流传,这样看来象《义勇军进行曲》《歌唱祖国》《东方红》《南泥湾》等歌曲也可以称为通俗歌曲或流行歌曲。咋一看很荒唐,细想一下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因为这些歌曲都是通俗易懂、流传很广的。但是,这些歌曲是决不能称为商品歌曲的,因为它们决不是以赢利为主要目的创作的。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商品音乐”这一概念是科学、合理、准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