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
周武王灭商分封诸侯,封帝尧之后于蓟,封召公架于燕。后燕国兼并蓟国,迁都于蓟,故今北京地区先分属于蓟、燕,后统为燕国辖地。
战国
燕国沿边境设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郡下设县。今北京西部、西北部属上谷郡,可能包括今海淀区境西北部分地区。[2]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统一国家秦帝国建立,废止分封制,在全国实行郡县制。原燕国北部设上谷、渔阳等五郡,又在蓟城地区设广阳郡,辖域可能涉及海淀地区的有广阳郡(或上谷都)蓟县、上谷郡军都县。[2]
西汉
汉高祖元年(前202年),西汉建立,在蓟城地区先后置燕国、燕郡、广阳郡、广阳国。
至西汉末年,海淀地区可能分属于广阳国蓟县、上谷郡军都县。
新莽
始建国二年(9年),王莽废广阳国,改设广阳郡(曾改名为广有)。
东汉
初,复置广阳国,后并入上谷郡。
永元八年(96年)复置广阳郡。
至东汉末年,分属广阳郡所辖蓟、军都和昌平县。[2]
魏晋南北朝
曹魏至北周,今海淀南部为燕郡蓟县辖地,北部在三国至北魏前期分属燕郡军都、昌平两县;北魏末年属军都县;东魏至北齐天保年间可能分属于军都县,及昌平、万年、广武、沃野等4个侨置县;北周时则分属于昌平、万年两县。[2]
开皇三年(583年)十一月,隋文帝杨坚下诏“罢天下诸郡”,实行州、县二级制度。燕郡、昌平郡等均废,属县直接由幽州统辖。
大业三年(607年)又改州为郡,废幽州,置涿郡。今海淀属涿郡。
海淀在天宝元年(742年)前后可能分属幽州(范阳郡)的蓟、广平、广宁、昌平县和带州孤竹县(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