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艺术领域中,演员的职业是个创造性的职业。然而,表演艺术又区别于其他艺术门类,它不像雕塑家是用他们的手和工具在相应的材料上雕塑出艺术作品,也不像作家运用文字在稿纸上进行创作;不像演奏家,通过乐器演奏出艺术作品;更不像画家,把艺术品完成在画纸或画布上。演员则是以自身扮演角色,用自己的身心创造出形色各异的人物形象来;演员本身既是创造者,又是创作材料和工具,他所表演的角色就是艺术品本身。这就是我们常常说到的“三位一体”,是表演艺术与其他艺术门类之间的重要区别。它也形成演员与角色间永远的矛盾,演员扮演好角色就必须要不断地解决这个矛盾,这就是演员职业复杂性之所在。但它同时带来的奥妙,也使得表演艺术显得越发诱人和富有魅力。
演员的创作是以剧本为依据,并忠实于剧作家笔下所创造的人物。所谓“忠实“不是机械地翻版,而是包含着生机勃勃的“再创造”。一个称职的演员正是通过“再创造”,给剧本中“死”的角色,赋予了“活”的生命,使他们树立在舞台和银幕上,成为可视的形象。演员在表演过程中时时刻刻支配着角色的行动为活动,角色举手投足也渗透着演员对剧本中人物形象的理解、对生活的感知,所以没有演员就没有角色,没有演员的二度创作就没有角色的诞生。
演员扮演角色就是把自身变为剧中人,在自己身上创造出另一个人物形象来。天下没有雷同的人物,任何一个角色也都不同于演员自己。而没有性格特征的角色同样是不可能存在的,因此,演员创作的宗旨就是创造鲜明的人物性格,体现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演员要通过人的特征、性格和行为等来表达活生生的人。表演艺术就是要在艺术虚构的条件下再现人的行为,即由演员扮演角色,创造人物形象。这,是表演艺术的根本
音乐是以声音为物质媒介,以时间为存在方式并且诉诸听觉的艺术。音乐不像绘画、雕塑等造型艺术那样,能够直接提供空间性并且在时间中凝固不变,它在时间中展开并完成,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和流动性。同时,声音对应于主体的听觉器官,人们对音乐的把握主要是靠听觉来完成的。所以,音乐又称听觉艺术。 音乐-演唱会
音乐以声音为物质媒介,声音的非造型、非语义的性质,决定了音乐是一种抽象的非描写的艺术。音乐不能够描绘、造型、叙事和写景,不能够提供空间的视觉形象,也不能说明思想与概念,生活中大量的视觉形象也难以用声音再现。但是,音乐却擅长表现人的情感、情绪的状态及运动过程。因此音乐主情而不主形,是情感的艺术。受表现媒介的制约,音乐表现的情感往往是微妙、复杂而宽泛的,甚至只是某种抽象的情绪本身。音乐形象是欣赏者心灵建构的高度自由的表象,带有极大的抽象性、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