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什么是创造性,有不同的理解。一般认为创造性是指个体产生新奇独特的、有社会价值的产品的能力或特性,故也称为创造力。新奇独特意味着能别出心裁地做出前人未曾做过的事,有社会价值意味着创造的结果或产品具有实用价值或学术价值、道德价值、审美价值等。
创造性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发明,二是发现。发明是制造新事物,例如瓦特发明蒸汽机,鲁班发明锯子。发现是找出本来就存在但尚未被人了解的事物和规律,如门捷列夫发现元素周期律,马克思发现剩余价值规律等。[1]
理解创造力这一概念要把握以下几点:
①创造力是一种有别于智力的能力,创造力测验的内容是智力测验内容上没有的,是智力测验测不出来的能力;
②创造力指在各种创造性活动中的能力,既有科学创造活动,又有技术创造和艺术创造活动,还有其他方面的创造活动;
③新颖独特是指前所未有、与众不同,这是创造力的根本特征;④创造产品(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有社会或个人价值。
创造性由创造性意识、创造性思维过程和创造性活动三部分组成。在创造性的组成部分中,创造性思维是其核心。创造性思维又包含聚合思维和发散思维,发散思维是创造性思维的核心,它与创造性思维关系最为密切。发散性思维表现在行为上,即代表个人的创造性。发散思维有三个主要特征:
流畅性是指针对问题(发散点)从不同角度在短时间内反应迅速而众多的思维特征。比如能在短时间内表达较多的观念,使用较多文字,产生较多联想等。
变通性也就是思维的灵活,它要求能针对问题(发散点)从不同角度用多种方法思考,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当解决问题的思路受阻时,能另辟蹊径,寻找解决问题的其他方法。对同一问题,想出不同类型答案越多,其变通性越高。
独特性是指针对问题(发散点)用新角度、新观点去分析,提出独特的、有新颖成分的见解。行为表现超常,对事物处理能提出超常意见,对疑难问题能提出独特见解是其基本表现。对同一问题,意见越奇特,其独创性越高。
专利的创造性 (inventiveness)
创造性按照现行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已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为创造性而教”已经成为学校主要目标之一。根据影响创造性的因素,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来培养学生的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