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神爵二年(前60年),汉朝政府设西域都护府护卫和管理西域各国。期间,阜康地区属卑陆国和卑陆后国。
唐贞观十四年(640年),唐朝政府于设庭州,管理天山以北地区,阜康属庭州。唐代,特别是在丝绸之路新北道开通以后,阜康地区的经济社会得到较快发展。期间,在阜康境内,沿丝绸之路从东到西建有阿克木那拉、土墩子、五米土堆烽火台及耶勒守促城、俱六守捉城、唐王城等,呈现出路、台、城与都督府同在的景象。
宋、元、明时期,西域各国展开激烈的争斗、兼并。 共5张 阜康
清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平定准噶尔叛乱,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平定南疆大小和卓叛乱后,重新统一西域,改西域为新疆,并在天山北麓设州、县。清政府还采取大规模屯田措施保障军需和发展经济。阜康地区时称特纳格尔,是重要的屯垦地之一。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清政府在阜康设立军屯,留兵在阜康屯田。5年后,又将驻防乌鲁木齐的携眷兵522户1796人派往阜康屯田,此后阜康屯田兵保持在600名左右,开垦农田0.08万公顷左右。乾隆三十年(1765年),清政府开始在阜康兴办民屯。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建特纳格尔土城,由屯垦兵驻守。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设特纳格尔县丞,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改县丞为特纳格尔州判。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设阜康县,隶迪化直隶州。时县境包括今阜康市、吉木萨尔县两县全境,有28个村庄。光绪十年(1884年),阜康隶镇迪道管辖。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吉木萨尔从阜康县分出,设孚远县,阜康县域缩小。
中华民国时期,阜康属迪化道,隶迪化行政长公署管辖。
新疆和平解放后,1950年3月成立阜康县人民政府,隶属迪化专员公署。
1958年5月,乌鲁木齐专区撤销,阜康县划归昌吉回族自治州管辖。
1992年11月,阜康市撤县设市,仍隶属昌吉回族自治州。[3]
截至2022年10月,阜康市下辖3个街道、4个镇、3个乡,另设有3个农场[19] 。阜康市人民政府驻博峰街道。[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