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属海退成陆的里下河浅洼平原。[74] 共34张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高邮
春秋,境属吴邗沟地,越并吴属越。战国,楚并越属楚。秦王嬴政二十四年(前223年),灭楚,属秦,筑高台,置邮亭,名秦邮。
汉高帝六年(前201年),广陵县北境分置高邮县(治今市高邮镇),隶荆国东阳郡(治广陵县)。
三国初,地属曹魏徐州广陵郡(时治射阳县,今宝应县射阳湖镇)。黄初五年(224年)前后,县废。
晋成宁六年(280年),复置高邮县,属徐州广陵郡(时治淮阴县)。宋明帝泰豫元年(472年),析高邮等县地置临泽县,隶南究州海陵郡(今东台市时堰镇一带)。萧梁,置广邺郡,辖高邮县划设的高邮竹塘、三归三县。后更名为神农郡。临泽县仍属海陵郡(今泰州市海陵区)。
隋开皇三年(583年),竹塘、三归、临泽三县并入高邮县直属吴州(今扬州市广陵区),后属江都郡。
唐,高邮县先后属南充州、邗州、扬州、广陵郡、扬州(均为今扬州)。天宝元年(742年),划江都、六合、高邮三县部分地区置千秋县。天宝七年(748年),改称天长县。[74]
五代十国,高邮县先后属吴都江都府、南唐江都府、后周扬州大都督府。
北宋初年,高邮县仍属扬州。开宝四年(971年),升为州级高邮军,仍置高邮县,军递属淮南路、淮南东路、淮南路、淮南道、淮南路等转运使路(道)。熙宁五年(1072年),军废,县还属扬州。元祐元年(1086年),复置州级高邮军,军属准南路转运使司。建炎四年(1130年),高邮军升为承州,辖高邮、兴化二县。绍兴五年(1135年),承州废,置县级高邮军,改属扬州。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复建州级高邮军,仍领高邮、兴化二县。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置高邮路,辖高邮、兴化二县。至元二十年(1283年),改为高邮府,辖高邮、兴化、宝应三县,属扬州路。至正十四年(1354年),张士诚在高邮建都,国号大周。元末,高邮改为散府。
明初,降府存县。洪武元年(1368年),改县为州,领兴化、宝应二县,属扬州府。洪武四年(1371年),升守御所为高邮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