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属楚。 共27张 东源县
秦、汉、三国、晋,均属龙川县地,归南海郡管辖。
南朝齐永明元年(483),析龙川地置河源、新丰二县,仍属南海郡。梁天监二年(503),析南海郡置梁化郡(即惠阳梁化),河源改属梁化郡辖。
隋开皇十年(590),改梁化郡置循州(治今龙川佗城)。开皇十一年,省龙川,并入河源县,为循州属。开皇十八年,改新丰为休吉县。大业元年(605),又省休吉,并入河源县,改循州为龙川郡。河源属龙川郡辖。
唐武德五年(622),析河源置石城县,龙川郡复名循州。贞观元年(627),又罢石城县。嗣圣元年(684),改循州为雷乡郡。天宝四年(745),改雷乡郡为海丰郡。乾元元年(758),又改称循州。
南汉大宝元年(958),迁循州于雷乡,改旧循州治为祯州,河源与博罗、海丰、归善县均属祯州辖。
宋天禧五年(1021),改祯州为惠州。宣和二年(1120),改惠州为博罗郡。绍兴三年(1133),复称惠州。
元至元十六年(1279),惠州升路,河源属惠州路辖。
明洪武元年(1368),惠州路改为府,河源属惠州府辖。正德十三年(1518),龙川析土置和平县。隆庆三年(1569),由长乐县(今五华县)、归善县(今惠阳、惠东,古属龙川县)析土置永安县(民国3年改称紫金县)。崇祯六年(1633),河源分割忠信二图之地置连平州。
清代,河源属惠州府辖。
民国8年(1919),河源属广东潮循道,道旋废。民国14年,河源隶属东江行政委员会公署。民国17年,河源属东江善后委员会公署。民国21年,属东江绥靖委员会公署辖。民国25年,河源隶属广东第四区行政专员公署。民国29年,第四区行政专员公署由惠州移驻河源。民国38年,改称第六区行政专员公署。
1949年10月,河源先后隶属东江行政委员会、东江行政专员公署、粤东行政专员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