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统一中国,实行郡县制,以城邑之名命名为馀干县,隶属九江郡。
汉高祖五年(前202年),改九江郡为淮南国,下辖九江、庐江、衡山、豫章4郡,馀干属淮南王国豫章郡;高祖六年(前201年),改馀干为馀汗,仍属豫章郡。新朝始建国元年(9年),改豫章郡为九江郡,改馀汗名治干,属九江郡。东汉,恢复豫章郡,复名馀汗,仍属豫章郡;建安十五年(210年),孙权分豫章置鄱阳郡。馀汗改属鄱阳郡。
晋元康元年(291年),置江州,馀汗属江州鄱阳郡。
南朝宋,复名馀干,仍属江州鄱阳郡。南朝齐,隶属仍宋旧。南朝梁承圣二年(553年),改鄱阳郡为吴州,馀干改属吴州。南朝陈光大二年(568年),撤吴州,复鄱阳郡;太建十三年(581年),复改鄱阳郡为吴州。不久复为鄱阳郡,馀干先后属之。
隋开皇九年(589年),改鄱阳郡为饶州;大业三年(607年),复改鄱阳郡,馀干先后属之。
唐武德五年(622年),复改鄱阳郡为饶州,馀干属饶州;天宝元年(742年),改饶州为鄱阳郡;乾元元年,复改鄱阳郡为饶州,馀干先后属之。
南唐升元元年(937年),改饶州为永平军,馀干属永平军。
宋开宝八年(975年),改永平军为饶州,馀干属饶州。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设置饶州路总管府,隶江浙行省;元贞二年(1296年),升馀干县为馀干州,属饶州路;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改饶州路为鄱阳府,隶江南行省,馀干属鄱阳府。
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鄱阳府为饶州府;洪武四年(1371年),馀干州降为馀干县,属饶州府。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及州,一律改县。民国三年(1914年),江西省划为豫章、浔阳、庐陵、赣南4道,馀干属浔阳道。民国十五年(1926年),废浔阳道,馀干县直属江西省政府。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江西省划为13个行政区,第四行政区驻鄱阳,馀干隶属江西省第四行政区。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江西省缩改为8个行政区,第六行政区驻上饶,馀干隶属第六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