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债回购市场是随着国债发行规模的扩大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市场类型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形成的国债回购市场;天津、武汉、大连等各地证券交易中心形成的市场;银行间国债回购市场以及市场参与人直接联系形成的场外市场。
对中国来说,国债回购市场的建立有其特殊意义。由于中国国库券市场尚未建立,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工具匮乏,从而导致国库券市场传导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体现货币当局政策意图的作用难以发挥,国债回购市场有效的弥补了这一不足,可以有效调节市场上的货币供应量,实现货币政策目标。
中国的国债回购业务始于1991年。时值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TAQ系统)成立不久,跨地区、有组织、规范化的国债交易刚刚起步。在此之前,“国债发行难”的问题已十分突出。为提高国债的流动性,经过一段时期的准备,STAQ系统于1991年7月宣布试办国债回购交易。当年9月14日,在两家STAQ系统的会员公司之间,完成了第一笔回购交易。在STAQ系统的回购交易的带动下,国债交易在有组织的市场中低迷徘徊的局面逐步得到扭转。
继STAQ系统之后,1992年,武汉证券交易中心也推出了国债回购业务。其后,随着国债发行规模的扩大、国债期货试点的推出以及国债现货市场日趋活跃,国债回购业务有了长足的发展。当年,中国其他的主要证券交易场所,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天津证券交易中心等,都先后开办了国债回购业务。在发展过程中,用于回购的标的物也扩展了范围,它不仅包括国债,还包括金融机构债券以及在各证券交易中心上市的基金凭证。简而言之,中国国债回购市场虽然才有短短十几年的历史,但发展却十分迅速。
为了促进国债市场体系的健康发展,使国债回购市场能够及时、有效地反映社会资金供求情况的变化,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市场基准利率,快速、真实的传导国家货币政策,我们认为国债回购市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展完善。
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债回购市场
市场的统一是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场统一就意味着资源在全社会的范围内统一分配,它具有价格统一、资金流动性高的特征。西方国家的货币市场发展也都是经过了一个由零散到统一,由自发无序到规范组织的过程。将功能相同的沪、深及全国银行间国债回购市场合三为一,由于上海交易所具有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以及在国债回购市场上活跃的交易记录和成功经验,可考虑将全国国债回购市场建立在上海。在操作上将进入国债回购市场的国债统一托管到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进行撮合成交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