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权政治是指大国和强国凭借实力施加军事、政治和经济压力,谋求控制、支配和统治弱国和小国的政策与行为。强权政治原指西方列强在处理国际关系时所遵循的“强权即公理”的霸权主义政治原则,其实质是大国和强国对其他国家领土主权和国家安全的粗暴干涉与侵犯。
强权政治的表现形式有:
①政治控制。在目标国家扶植代理人或反对派,给予资金、军事援助,达到控制或颠覆现政府的目的。
②经济制裁。对有关国家实施经济制裁,阻止正常的贸易交往和投资,造成其国内经济的滞后发展,激化政府与民众的矛盾。
③外交孤立。断绝与相关国家的外交关系,并限制其他国家与其发展关系,操纵国际组织通过对其不利的议案。
④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在上述手段无法奏效时,凭借强大的军事力量进行武力胁迫或军事打击,进而实施侵略、占领、瓜分甚至兼并。
强权政治思想古已有之,但它作为一项国际政治原则和政策,是由普鲁士宰相O.von俾斯麦于1862年9月在议会的一次讲话中首次明确提出的。他声称,德国所注意的不是普鲁士的自由主义而是权力,当代的重大问题不是通过演说与多数人的决议所能解决的,“而是要用铁和血”(见铁血政策)。迷信实力、崇尚武力的强权政治的政策行为是国际社会滋生仇恨、战乱和威胁和平与安全的根源。
强权政治在国际关系史上屡见不鲜。在1814~1815年的维也纳会议上,取得胜利的反法联盟国家英国、奥匈、普鲁士、俄国为恢复和巩固封建王朝制度,重新分割欧洲领土,不惜违背各个弱小国家人民的意愿,无视其主权和领土完整,用武力强行划分欧洲的政治版图。维也纳体系成为典型的强权政治产物。
在1919年的巴黎和会上,英、法、美等大国从各自利益出发,对战败国德国实施严厉惩罚,加剧了战胜国和战败国之间的矛盾。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大批殖民地、半殖民地争得独立和第三世界国家兴起,强权政治在国际关系中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制约。但是,强权政治依然是美苏两个超级大国争夺全球霸权的政策原则,这导致了北大西洋条约组织与华沙条约组织的尖锐对峙以及东西方两大阵营之间的激烈争夺,加剧了国际紧张局势,引发了诸多地区武装冲突和局部战争。越南战争和苏联入侵阿富汗战争就是美苏两国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集中表现。
冷战结束后,美国作为唯一超级大国[4] ,凭借强大的经济、军事实力,力图独霸世界,在国际事务中继续奉行强权政治原则。以美国为首的北约以“人权高于主权”的名义,发动科索沃战争,迫使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屈服,挤压俄罗斯的战略空间,强化美国对欧洲安全的主导权。美单方面拒绝参加《京都议定书》、退出《美苏关于限制反弹道导弹系统条约》等国际条约,损害了世界业已建立的法律秩序。美抛开联合国安理会,发动伊拉克战争,恶化中东与西亚局势,实施新炮舰政策,全面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实践证明,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是一对共生物,只要奉行霸权主义的超级大国存在,强权政治便会继续大行其道,世界和平与安全就会受到严重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