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广电总局组织广播电视规划院等10余家单位完成了涵盖有线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的千万级样本规模收视调查技术实验。
截至2018年底,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汇聚了来自不同地域的2254万有线电视用户和1969万IPTV用户收视数据。新系统实时回传的海量数据采集模式,极大地弥补了传统数据采集方式的不足。
新系统将适应媒体融合发展和传播格局、传播环境的新变化,持续丰富电视收视数据来源,不仅全面覆盖到有线电视、卫星直播、IPTV、互联网电视以及网络视听领域等不同传播渠道,还提前预设了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5G移动应用大趋势下的新定位、新模型。[2]
2020年4月,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其中强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扰、破坏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的收视收听率(点击率)统计工作,不得制造虚假的收视收听率(点击率)。
2020年11月5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推动新时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强做优的意见》发布,提出坚决防止追星炒星、过度娱乐化、高价片酬、唯收听收视率等不良倾向。[1]
一是跨设备,观众不仅用电视机观看节目,还通过电脑、手机、平板电脑观看;
二是跨平台,观众不仅通过地面广播电视系统观看节目,还通过有线电视、卫星电视、IPTV、网络电视等多种渠道观看;
三是跨时空,观众不再是固定的时间地点观看,还可以实现移动时间和移动空间观看;四是跨形态,观众不仅可以进行实时观看,还可以通过点播、回放等形式。[2]
《中国电视收视率调查准则》规定,调查机构在确定样本户时,必须与样本户签订保密协议。[2]
收视率数据采集方法有两种,即日记卡法和人员测量仪法。
日记卡法
所谓日记卡法是指由样本户中所有4岁及以上的家庭成员,将每天收看电视的频道、时间段随时记录在日记卡上,以获取电视观众收视信息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