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2月14日出生于四川省潼南县(现重庆市潼南区)。
1947年9月至1948年7月在四川省潼南城关小学读书;
1948年9月至1949年7月在四川省潼南县中学读书;
1950年2月至1955年7月在四川省潼南县中学读书;
1955年9月至1959年12月在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
195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
1959年12月至1972年12月在贵州省民政厅工作;
1959年至1979年先后在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建筑工程学校和贵州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工作。 李昌麒
1973年1月至1978年8月在贵州省建筑工程学校任教员;
1978年9月至1979年12月在贵州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工作;
1979年底在西南政法学院任教。
1980年1月起,在西南政法学院(1995年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工作。
1999年6月11日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第九次法制讲座上为江泽民、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主讲《依法保障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
曾担任国家重点学科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带头人,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四、五届学科(法学)评议组成员,国家高中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四川省、重庆(直辖市)教师职称评定委员会法学学科评审组组长,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首任主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学位委员会副主任、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副主任、西南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西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2] ,国家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点学术带头人。[4]
2012年6月李昌麒教授退休。
2023年1月5日15时,李昌麒教授因病医治无效在重庆逝世,享年87岁。[3] [4]
《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 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12月版
李昌麒教授的个人专著《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由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12月出版,已再版2次,在四川省第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中获二等奖。该书以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法律干预为主线,展开了对经济法最基本问题的阐述,全书共分绪论、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轨迹、经济法理论发展的回顾、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的基本理论问题、经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市场秩序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社会分配调控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的实施保障等十一章,共43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