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民族问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从狭义方面讲,民族问题是指从民族产生、发展直至消亡的各个历史阶段,不同民族之间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发生的一切矛盾问题。民族之间存在矛盾,才能产生民族问题。作为一种历史范畴,民族问题有自己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民族问题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各个方面,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条件下,具有不同的内容和性质。
从广义上讲,民族问题还涉及民族自身的发展以及民族和阶级、国家之间的关系问题。
民族问题是社会发展总问题的一部分。社会在发展变化,民族问题也随之变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社会条件下,民族问题具有不同的内容和性质。在阶级社会里,不论是国际范围还是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主要是民族压迫、民族歧视、民族不平等的问题。要解决这种历史条件下的民族问题,必须推翻阶级压迫制度。而在业已消灭了阶级剥削,铲除了产生民族压迫的阶级根源,实现了民族平等的社会主义条件下,民族问题则主要是由于历史遗留下来的各民族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上的差距,造成的各民族在享受法律所赋予的民族平等权利时,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是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的一个较长时期内,仍然存在民族摩擦的主要原因。要解决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民族问题,国家和先进民族必须采取各种措施,大力帮助落后民族在社会主义道路上更快地发展、繁荣、逐步缩小民族间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距,同时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这些任务只有随着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高度发展才能解决。所以,在民族问题存在的全部历史中,不论任何时期,它的发展变化及问题的解决,都是和社会发展的总进程及改造社会的总任务联系在一起的。[1]
民族问题产生的根源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1]
(1)自然原因
从自然属性考察,民族是一个客观的社会存在,构成社会机体的独特细胞。从一定的意义上来说,每个民族都是具有自己独特属性和独立结构的事物,民族结构包括经济结构、文化结构、体制结构,等等,各个民族之间正是由于民族结构的不同而存在着巨大的个体的差异。这种个体的差异单独存在的时候无法判断它拥有的特异性,当不同的个体并列在一起的时 候,它们互相之间的差异也就显现出来。差异本身就是矛盾。这种矛盾的产生、发展、演化会表现为具体的形式,这样民族问题也就产生了。
各个民族由于具体的情况不同,有着不同的利益和要求,这在一些重要的时刻更容易表现出来,如果不能处理好,矛盾便会产生,问题就会出现。在解决不同民族之间的发展差异、满足不同民族需求的时候,伴生的是社会资源、社会财富的分配问题。因为社会资源和财富在任何一个点上总量总是固定的,在进行分配时,总 是此多即彼寡,给一部分人的多了,也就意味着给另一部分人的少了。什么是一个最公平合理的度,难以像尺子量布那么准确,不同的民族对此的判断在很多时候结果是不相同的,如 果认 为是公平的、可以接受的结果,会相安无事;如果认为结果是不公平、不能接受的,那就可能使原有的矛盾激化,或是产生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