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汇款自交汇之日起,所有权归汇款人,未经法律许可不得检查或扣留[1]。
收款人需在收到通知后60天内兑领汇款,逾期未兑领的将退回汇款人;退汇通知送达后,汇款人10个月内未领回的汇款上缴国库[1][2]。
汇款人可在交汇后1年内查询汇款状态,邮政企业需20日内答复;查复无果则先予赔偿[1][2]。
按址汇款:汇款人提供收款人详细地址,邮局按地址投递[3]。
电子汇兑:汇款人委托邮政以现金方式异地划转资金,适用于个人客户[4]。
商务汇款:多个汇款人资金集中兑付同一单位收款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6]。
银邮汇款:国际电汇服务,支持多币种汇往全球200余国家(地区),需提供收款人完整信息[7]。
汇兑适用于单位和个人款项结算,分信汇、电汇两种方式[5]。邮政电子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邮政企业把款项汇往异地收款人的一种结算业务[4]。
根据收款银行、金额及时效选择行内汇划、大额支付、小额支付或同城交换渠道[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