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寒性药物时应避开寒气主令之时,即气候寒凉之际不宜使用大寒大凉药物或食物。出《素问·六元正纪大论》。
在详述了六气司天之政气化规律后,先后六次强调了“用寒远寒,用凉远凉,用温远温,用热远热”,足见其重要性,是一种不变应万变的辩证统一原则,反映了无论流年运气发生什么样的变化,都应该以此原则指导疾病防治和修身养性。
王冰在《黄帝内经素问》中注释为:“四时气王之月,药及食衣,寒热温凉四者,皆宜避之,若四时同犯,则以水济水,以火助火,病必生也川。”谓“春宜凉,夏宜寒,秋宜温,冬宜热,此时之宜,不可不顺。”张介宾在《类经》解释为:“言用寒药者当远岁气之寒,用凉药者,当远岁气之凉,温热者亦然,凡饮食居处之宜,皆所同法,而岁气当察也。”昊竟在《内经素问吴注》中解释为:“言用药物之寒者。须远岁气之寒,用药物之凉者,须远岁气之凉,温热亦然。”马前在《黄帝内经素问注证发微》中注释:“且司气有寒热温凉,而人之药食亦有寒热温凉,故用药食者,当远司气之寒热温凉,而无犯之。”各家均注重于四时用药的宜忌,意为冬季不可妄用寒药,夏季不可妄用热药等。但是,《素问·六元正纪大论》对该句自备了解释,上述理解与素问自释存在微妙的差异,请看《素问》原文:“帝日:夫子言用寒远寒,用热远热,余未知其然也,愿闻何谓远?岐伯曰:热无犯热,寒无犯寒,从者和,逆者病,不可不敬畏而远之,所谓时兴六位也。帝曰:温凉何如?岐伯曰:司气以热,用热无犯;司气以寒,用寒无犯;司气以凉,用凉无犯;司气以温,用温无犯。间气同其主无犯,异其主则小犯之,是谓四畏,必谨察之。帝曰:善。其犯者何如?岐伯曰:天气反时则可依时,及胜其主则可犯,以平为期而不可过,是谓邪气反胜者。故曰,无失天信,无逆气宜,无翼其胜,无赞其复,是谓至治。”
结合上述自释和其他原文可以发现,用上述古医家观点解释存在以下矛盾:
1、“时必顺之,犯者治以胜”
这是《素问·六元正纪大论》针对运气乖和致病所提出的治疗原则。可见,内经更强调“顺时”,如果仅仅从寒冷季节宜选用温热药物的角度去理解,有“逆之”之嫌,或与经旨不符。
2、“热无犯热,寒无犯寒,从者和,逆者病,不可不敬畏而远之,所谓时兴六位也”
时兴六位应该敬畏远之,那么其前的“寒无犯寒”就很难单纯理解为冬天不宜寒药宜热药,这种理解体现不出“从者和,逆者病”。
3、“司气以热,用热无犯,司气以寒,用寒无犯,司气以凉,用凉无犯,司气以温,用温无犯。间气同其主无犯,异其主则小犯之,是谓四畏,必谨察之”
对此条文,如果仅解释为夏天天气炎热不宜用温热药物,这似乎解释了“无翼其胜,无赞其复”,但“无失天信,无逆气宜”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如果说本注释强调了不可太过的思想,则对不可不及似乎重视不足,这与《内经》思想不能完美吻合。《内经》强调“阴阳平衡”、“以平为期”、“无太过”、“无不及”,如《素问·六元正纪大论》所说:“非太过,非不及,则至当时,非是者青也”。另外,“四畏”之畏意为“敬畏远之”,如果把畏的对象理解成错误的用药,亦使人产生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