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两个语义维度:
表示行为未通过正式渠道或未经授权,如“私下和解”“私下拆信”等用法,强调行为主体的自主性[1]。
表征具有隐蔽性的活动状态,例如“私下里哭了好一阵”“私下里说话多解放”,突出行为的非公开特征。
在宋元文献中已形成完整语义体系:
元代李文蔚《燕青博鱼》用"私下里和杨衙内有不伶俐的勾当",展现该词描述婚外隐秘关系的早期用法。
元代《燕青博鱼》中"私下里和杨衙内有不伶俐的勾当"的表述,印证其未经许可擅自行动的语义维度。
现代作家蒋子龙在《人事厂长》里通过"人们私下里传说",体现该词在现代汉语中描述非正式信息传播的功能。
在具体语境中的应用包括:
法律场景:"双方最终选择私下和解,未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1]
日常交流:"她私下里向同事透露了项目调整的细节"[1]
文学描写:"月光下他私下里抹去眼角的泪水"(《十月》1981年)
商业行为:"这批货物是私下里交易的,未在海关备案"
近义词体系:"私自"强调个体主观性(如私自离岗),"暗里"侧重行为隐蔽性(如暗里操作)[1]
反义词范畴:"公开"形成直接对立,如"公开发表"与"私下讨论"构成语义反向关联[1]
主要承担状语成分:
修饰动词:"私下里约定""私下里调查"等结构体现对动作方式的限定[1]
搭配介词:"在私下里进行的交易"构成介词短语作定语[1]
独立使用:"这件事我们私下里说"中作独立状语,凸显话语的私密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