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目】革命烈士
【拼音】gé mìng liè shì
【释义】〖revolutionary martyr〗在战争期间为革命献出生命的人,和平时期指为人民利益而牺牲的人。
【示例】在抗洪救灾中牺牲的解放军战士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简称“烈士”。中国对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者赋予的荣誉称号。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所规定的条件申报,经法定审批机关批准并发给《革命烈士证明书》。
革命:①被压迫阶级用暴力夺取政权,摧毁旧的腐朽的社会制度,建立新的进步的社会制度。革命破坏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推动社会的发展。 ②具有革命意识的:工人阶级是最~的阶级。 ③根本改革:思想~ㄧ技术~ㄧ产业~。
烈士:①为正义事业或是抗战事业而牺牲的人:革命~ㄧ~陵园。 ②〈书〉有志于建立功业的人:~暮年,壮心不已---《龟虽寿》。
革命烈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在人民革命斗争、保卫祖国或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者的尊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1950年10月15日《关于革命烈士的解释》,凡辛亥革命以来,确系为革命及抗日而阵亡和死难的人员,称为烈士。 革命烈士纪念馆
同年12月11日,内务部发布《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褒恤暂行条例》、《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和《民兵、民工伤亡抚恤暂行条例》规定:凡中国人民解放军及人民公安部队因参战、公干牺牲者(被俘不屈、慷慨就义或被特务暗杀)等,革命工作人员在对敌斗争中牺牲者或因公牺牲者,民兵、民工因参战牺牲者,均称烈士。1980年6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重新发布了《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符合规定的,可批准为革命烈士。
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条件及陆续发布的有关解释文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规定的机关批准,即可称为革命烈士。 革命烈士
1、对敌作战牺牲的。
2、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或对敌作战负伤致残医疗终结评残发证后,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