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嘉靖二十七年(1548),明军在收复被倭寇及葡萄牙人侵占的双屿(今浙江鄞县东南)战斗中,俘获了一些善于制造火绳枪(日文汉字:铁炮)的日本人及部分火绳枪。由马宪、李槐等人,学习了制造火绳枪的方法,并在其基础上,加以研究改进。于大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造出了“比西番尤为精绝”的中国第一批火绳枪,而且手笔极大,一上来就是一万把,由此可见当时明朝政府对军队装备火器的重视程度。
大约在同时,鲁密国(今土耳其)派遣使者朵思麻到中国进贡火绳枪,中国古代著名火器专家赵士祯,生长于海滨,少经倭患,深知增强国防力量、改善武器装备的重要性,决心研制出精良的火器装备官军,卫国保民,于大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给皇帝呈上了《用兵八害》的条陈,建议制造鲁密国进贡的番鸟铳,经兵部议交京营试制。
赵士祯唯恐京营“制造打放两不如法”,就登门求教朵思麻,详细讲解了制造和使用方法,并自己出资(赵士祯时任从七品衔的中书舍人)召集工匠进行试制,终于在万历二十六年创制了比鸟嘴铳射程更远的火绳枪,称之为“鲁密铳”。这种铳加长了枪管(4尺5寸),重量略大于鸟铳(6―8斤),射程远(150 米),威力大,在结构上更优于鸟嘴铳。故《武备志》说:“鸟铣:唯鲁密铳最远最毒”。同时还研制出当时最新式的火器“掣电铳”和“迅雷铳”,前者兼具西洋铳和佛郎机的优点,后者并有鸟铳和三眼铳的长处。万历三十年六月,赵士祯研制的火器通过兵部、工部、刑部等部门官员的试验。会审报告建议皇帝将赵士祯“所制车铳式样随发京营,依法成造,责令官员加以教演,传示各边,以究其防边制虏之用”。[1]
武器结构
史载:“约重七八斤,或六斤,约长六七尺,龙头轨、机俱在床内。捏之则落,火燃复起,床尾有钢刀,若敌人逼近,即可作斩马刀用。放时,前捉托手,后掖床尾,发机只捏,不拨砣然身手不动,火门去着目对准处稍远,初发烟起,不致熏目惊心。此其所以胜于倭鸟铳也。用药四钱,铅弹三钱”。[2]
《武备志》中曰:“鸟铳:唯鲁密铳最远最毒。”
整个鲁密铳的形制构造,由铳管、铳床、弯形枪托、龙头和扳机、火门、机轨、前口、后门,及名为照门、照星的瞄准装置等组成。
其铳管为筒形,用精炼的钢铁片卷制而成,由大、小两管贴切套合,“长四尺五六寸,约重四五斤,愈长愈妙,后着照门,前着照星,火门在侧边,下着二三铁钮,以便下捎钉,放时不致振动”;铳床“后尾用钢铁片一条,向上,磋作刀刃”;“铳腹既长,若赳火门,并铅子,及洗时布纸等物不出,取开方便,左转则进,右转则出”;扳机和机轨分别用铜和钢片制成,其厚如铜钱,隐于铳床内;龙头式机头与机轨均安于枪把,并在贴近发机处安置长1寸有余的小钢片,以增加弹性,使枪机能够捏之则落,射毕后自行弹起,乃具有良好的机械回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