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军历来重视航空母舰的攻击能力,所以对舰载攻击机的需求一直极为强烈。20世纪50年代,美国开始研制中型舰载攻击机A-6。到60年代初,A-6已基本研制成功。但是,美国海军感到有必要为A-6找一个伙伴,即用轻型舰载攻击机来弥补A-6的不足。而原来的轻型攻击机A-4E“天鹰”则由于载弹量小、作战半径短显然难担此任。于是在1962年,美国海军提出发展一种有较大载弹量和较大作战半径而又价格低廉的单座轻型舰载攻击机以取代A-4E。对新机的主要战技术要求是载弹量大,结构简单,生存力强,装备先进的导航和攻击设备,而对于飞行性能则并不要求超音速,主要着眼点是改善亚音速性能。 美国F-8U舰载战斗机
由于美国海军强调新型攻击机的造价要低,所以最初考虑利用原有技术或飞机进行改型设计。经过初步挑选,换装了TF30涡扇发动机的A-4D-6和已经装备空军的F-111进入美国海军的视线,成为最佳候选机型。然而经过进一步的考察,美海军发现F-111过于笨重,显然满足不了轻型的要求,而且后掠翼结构复杂,维修保养不易,不适合舰载;而A-4D-6太轻,攻击力又不足。无奈之下,美国海军只好重新招标[7] [8] 。
新机招标
美国海军提出的新机技战术要求是:新的攻击机必须有一定先进特性,可以携载15000磅(约6.8吨)以上的任务载荷,必须具备600海里以上海基作战半径,可以接受空中加油,在对地攻击能力优秀的同时要求具备相当的自卫能力。新飞机被明确定位为亚音速轻型攻击机,以此来确保低成本和节省航空油料消耗,海军还进一步指定新飞机的动力装置只能是普拉特·惠特尼TF30涡扇发动机[4] 。同时为了降低研制成本,海军要求参与竞标的各个厂商必须以现有机型为基础提出新的攻击机方案[6] 。 A-7攻击机
1963年6月下旬经过一番选拔,美国海军正式确定了四家公司为新型舰载攻击机的竞标者,这四家公司分别是麦克唐纳·道格拉斯公司、格鲁曼公司、凌·特姆科·沃特(Ling·Temco·Vought)公司和北美公司。而凌·特姆科·沃特公司最初并不在美国海军的招标考虑范围之内,只是由于公司总经理的积极活动,海军才最后把沃特纳入竞标圈[7] 。针对招标要求,道格拉斯公司的方案是A-4的性能提高型,格鲁曼公司的方案是A-6的简化型,北美航空公司的方案是AF-1E的发展型,凌·特姆科·沃特公司的方案是在该公司的F-8舰载战斗机基础上设计的新飞机[6] 。 A-7攻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