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沙岛古称“落漈”“南澳气”,又称“大东沙”。因位于万山群岛之东,故称为“东沙”。是南海诸岛历史中最早被开发的,早在一千多年前的晋代即已为中国人所认识。[2] 在晋代以前,东莞一带的渔民就来到东沙群岛附近海域捕鱼和采集珊瑚等海产,进行渔捞活动。晋裴渊的《广州记》,“珊瑚洲在(广东东莞)县南五百里。昔人于海中捕鱼,得珊瑚”。“珊瑚洲”即指东沙岛及其环礁。
清初《指南正法》称东沙群岛为“南澳气”,《海国闻见录》一书也称东沙群岛为南澳气。[4][5]
明朝起开始有中国人开发和经营东沙群岛。15世纪郑和下西洋时代的郑和航海图中的石星石塘就是东沙群岛。
1710年到1712年间(清朝康熙49至51年),清廷派遣水师副将吴陞,以及1907年(光绪33年),曾派遣广东水师提督李准分别巡视查勘西沙和东沙两群岛。
清末谢清高《海录》一书中始称其为“东沙”,[6] 清朝雍正十一年(1730年)时,东沙群岛已被正式纳入中国版图,属广东省惠州府陆丰县管辖。[7] 而中国南部的渔民更是经年往来捕渔作业不辍。[8][9]
据清代渔民梁胜称,1860年代(清同治年间)广东、海南两地的渔民已大量前往该处从事捕鱼、采藻及捕捉海龟等工作,并于东沙岛搭建木制工厂进行腌晒鱼肉及海藻等加工。但因东沙岛稍小且地处偏隅,始终为无人长期居住的岛屿,仅供船家捕渔休憩之用。
1899年,广安祥渔船股东为了晒胶菜和海产, 在东沙岛建起一个木棚,造价白银4000多元。[10]
1907年,日本商人西泽吉次纠合一百余人,乘“四国丸”轮船入侵东沙群岛,拆毁大王庙,驱赶渔民,[11] 毁坏坟墓,悬挂日本旗,竖立木牌,将东沙群岛称为“无主地”,改为西泽岛。清朝政府闻知此事后,即电两广总督张人骏调查。张人骏派广东水师提督李准前往东沙群岛巡视勘察,“并饬海院总办刘冠雄,在该岛东沙岛设立旗台,派水师驻守。于此证明,东沙群岛属于我国领土,则毫无疑义。”[10][12][13][14][15]
1909年10月,广东当局与日交涉收复东沙群岛东沙岛时,决定委派候补知府蔡康前往接收东沙岛。[16] 中国政府向日本商人收回东沙岛后,招商承办渔业。商人纷纷申请开发经营东沙群岛的磷质和海人草等[17][10][15] 。 共5张 海岸巡防署驻守东沙
1910年5月中旬,清政府为加强对东沙岛的行政治理,设立了“管理东沙岛委员会”,负责管理东沙岛事务,任命蔡康为委员,并刊发关防一颗。[10]
中华民国成立后,东沙群岛由广东省政府负责管理。1925年,海军部为加强对东沙群岛的管理,提出把东沙群岛划作海军军事区域,后来得到北洋政府批准照办。国民党海岸巡防处在得到海军部的具体指令后还通过报纸对此事进行了通告,只是由于东沙群岛在行政区域上仍属于广东省属境,因此行政事务仍由广东省政府管理。[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