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公司是我国生产辗钢轮的主要生产厂[1] 。出口主要输往泰国、缅甸、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
90年代初铁道部主要从巴西进口整体辗钢车轮为1万吨,用在改型的YZ—25G空调车上。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部分车轮有剥离掉块现象,影响使用。经力学、金相、化学分析和超声波探 伤等方面检验均符合合同要求,分析产生车轮伤损的原因较为复杂,可能与安装和使用条件不当有关。建议今后必须结合我国铁路运输和车辆的实际情况慎重进口车轮,到货后要加强验收。
各国对车轮的外形、几何尺寸都有明确要求,尺寸允许偏差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车轮表面不得有结疤、折叠、裂纹、压入物等造成的表面缺陷。为了消除缺陷,允许对整个车轮进行车削。
车轮一般都以淬火、回火热处理后交货,这要依据供需双方协议的要求进行。
车轮以散装交货。在发运前,车轮的精加工部位[2] ,特别是轮心孔应加以有效防护,以防机械损伤。
每个车轮应在轮网外侧面热压上标志。主要标明以下内容:生产的年份、生产的月份、生产厂标记、熔炼炉罐号、钢牌号、热处理状态。
采用国际标准号 AdoptedInternational Standard No: ГОСТ 1079:1981
采标名称 AdoptedInternational Standard Name:
采用程度 ApplicationDegree: EQV
采用国际标准 AdoptedInternational Standard: 其他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45.060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H52
标准类别 StandardSort: 产品
标准页码 Number ofPages:
标准价格(元) Price(¥):
主管部门 Governor: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归口单位 TechnicalCommittees: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DraftingCommittee: 马鞍山钢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