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12月发布的《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评估实施情况并指导地方备案工作。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风险管控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1] [2] 。
依据2017年12月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管理,确定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用车编制。各级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采购配备管理,并监督指导下级单位[3] [4] 。
根据2017年8月机构编制用语释义,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全国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地方编委统筹本级行政区域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央编办作为编委常设机构,执行具体政策和法规,管理机构的设立、调整及职责配置[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