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8小时的工时制度。算下来,就是一周工作六天,星期天公休,全年52天公休。“单休时代”就此开始。由于一周只有星期天才能休息,那时的上班族到了周末,大多是在家里打扫卫生、修理电器和家具、看望老人、陪孩子等等,也没办法好好休息。“战斗的星期天,疲劳的星期一”就成了当时的流行说法[2] 。
20世纪80年代,原国家科委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胡平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到国外出差。他发现联合国每周工作四天半,欧洲、亚洲和北美的很多国家也都实行每周五天甚至四天半的工作制度,工时大都不超过8小时[2] 。
20世纪90年代,国务院要求劳动部把研究缩短工时的方案提上议事日程。1992年,劳动部也通过外交部收集到136个国家的工时情况,了解到世界主要国家实行的都是一周40小时工时制[2] 。
1994年2月3日,国务院发布第146号令[8] ,施行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时制度,自1994年3月1日起,当月第一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第二周星期日休息日,依次循环。即“隔周五天工作制”,就是每隔一周,多休息一个星期六。于是人们就把休息两天的那周称为大礼拜,而工作六天的那周称为小礼拜[2] 。
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10] 。
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令第174号发布,决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每周工作40小时[9] 。
2019年7月29日,人社部发布《我国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明确休息日、法定年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五类休假标准[3] [11] 。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使旅游业受到冲击,为帮助旅游行业摆脱困境,5月22日,湖北省咸宁市发出通知,试行周末2.5天弹性休假模式(2.5天休假模式)。此前已有江西、浙江、河北、重庆、甘肃、辽宁、安徽、陕西,贵州、福建、江苏等10余个省市推出类似举措[4] 。
法定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日的区别。
中国现行法定年节假日标准为13天[12] ,具体为:(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2天(5月1日、2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至3日)[13] 。
休息日又称公休假日,中国职工的休息时间标准为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