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管理,交通运输部基于2003年版《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范本》,组织修订形成2011年版标准文件。修订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行业管理需要,重点解决原范本滞后于法规更新、实践需求等问题[7] 。
文件共包含五部分核心内容:
资格预审公告:明确招标项目概况、资质要求、获取文件方式等基础信息
申请人须知:规定资格预审流程、申请文件编制要求及提交规范
资格审查办法:制定合格制为主的评审标准与操作细则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提供标准化模板确保文件规范性
工程概况:系统阐述招标项目的工程技术参数与建设背景[6]
其中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细分为总则、资格预审文件说明、申请文件编制规范等九项条款,涵盖资格变更、纪律监督等管理要求[6] 。
文件自2011年3月1日正式施行,同步废止2003年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范本。对于2011年3月1日前已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允许继续沿用2003年版旧文件完成招标流程[2] 。
根据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10〕742号通知,该文件具有强制约束力:
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公路工程项目必须采用本标准文件
招标人需严格按照文件使用说明及注释要求编制项目文件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并解释争议条款[6]
2018年2月14日,交通运输部发布2018年版标准文件,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交公路发〔2010〕742号)同时废止。但根据过渡期规定,已完成2011年版文件招标的项目仍按原合同执行[1] [4] [5] 。新版文件在保证金管理、电子招标流程等方面作出修订,反映行业发展新要求[3] [4] [5]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