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帅——陆军元帅;
将官——大将、兵种上将(分步兵、骑兵、炮兵、装甲兵、装甲掷弹兵、山地兵、工程兵、通信兵等8种)、中将、少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士官——资深军士长、上等军士长 、军士长;
军士——准军士长、军士;
士兵——资深豁免兵、特等豁免兵(服役6年以上)、上等豁免兵(服役不满6年)、豁免兵、上等列兵、列兵。[1]
以上共6等25级。(另有一说:1944年增设大尉军衔,未证实)
总参勤务军官军衔设置:总参勤务上校、总参勤务中校、总参勤务少校、总参勤务上尉2等4级。总参勤务军官的待遇、晋升等方面均优于同级别的军官。据当时德国将军的回忆,一个总参勤务上校可以监督、参与集团军群级部队的作战指挥,颇有点“钦差”的味道。著名的“七二零狼穴爆炸案”的主谋施陶芬贝格,在任后备军参谋长时就被改授总参勤务上校军衔。[1]
纳粹德国陆军军衔
大元帅——帝国元帅;
元帅——空军元帅;
将官——空军大将、兵种上将(分航空兵、高射炮兵、空降兵、航空技术兵、航空通信兵、空军等6种,其中“空军上将”只授予非空军出身而从其他军种、部队或地方调入的人员)、空军中将、空军少将;
校官——空军上校、空军中校、空军少校;
尉官——空军上尉、空军中尉、空军少尉;
士官——空军资深军士长、空军上等军士长 、空军军士长;
军士——空军准军士长、空军军士;
士兵——空军资深豁免兵、空军特等豁免兵、空军上等豁免兵、空军豁免兵、空军上等列兵、空军列兵。[1]
纳粹德国空军军衔
元帅——海军元帅;
将官——海军大将、海军上将、海军中将、海军少将、海军准将;
校官——海军上校、海军中校、海军少校;
尉官——海军上尉、海军中尉、海军少尉;
士官——海军资深军士长、海军上等军士长、海军军士长;
军士——海军准军士长、海军军士;
水兵——海军资深豁免兵、海军特等豁免兵、海军上等豁免兵、海军豁免兵、上等水兵、水兵。[1]
纳粹德国海军军衔
领袖——党卫队全国领袖(3);
高级长官——党卫队最高集团领袖(全国总指挥)(4)、党卫队上级集团领袖(全国副总指挥)(5)、党卫队集团领袖(地区总队领袖、地区总队长)(6);
上级长官——党卫队旅队领袖(旅队长)(7)、党卫队上级领袖(区队长)(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