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2月1日,武警北京市总队第六支队十一中队五班首次组建三人升旗组,确立由中间擎旗手和两侧护旗手构成的标准化编制。1991年5月1日成立的"天安门国旗护卫队"延续该编制,明确配备1名擎旗手与2名挎冲锋枪的护旗手[1] [5] 。2018年1月1日三军仪仗队接任升旗任务后,护旗队规模扩展至96人,但核心三人编制仍作为升旗主体保留[1] 。
旗手:居中持旗,右手抓握旗杆置于右肩,行进时保持旗杆与身体呈45°角。展旗时需在国旗升至1.5米高度时抓住旗角斜向上甩出,展开幅度达170度[6]
护旗手:分列旗手两侧扶旗,力度均衡防止旗面触地。升旗时负责手动拉动旗绳,以每秒0.75米的匀速配合国歌节奏(全程46-47秒分19节操作)[6]
出旗行进:旗手居中,护旗手分列两侧齐步行进,正步换步点距旗台10米[2][6]
绑旗操作:到达旗台后30秒内完成旗绳固定,护旗手将旗绳下端系于旗杆[4]
同步升旗:国歌首音节响起时开始升旗,护旗手分19次拉动旗绳确保国旗2分07秒内升至28.3米高度[5]
展旗动作:国旗升至1.5米高度时,旗手右手抓旗角向斜上方甩出,手臂保持伸展0.5秒后恢复立正姿势[2]
定型训练:每日绑4公斤沙袋保持擎旗姿势站立3小时[5]
步幅控制:齐步行进每步75厘米,正步每步60厘米[5]
甩旗练习:每天重复展旗动作超1300次,右手普遍比左手厚1厘米[5]
时间校准:升旗全程误差不超过0.1秒,与太阳上缘露出地平线时间同步[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规定,升挂国旗时应奏唱国歌,升旗仪式须由经过培训的专职人员执行[3] [4] 。学校等机构的升旗仪式需提前选拔培训升旗手,班主任每周五检查绑旗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