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会代表405人。主席团成员23人。
于右任作主席团工作报告,蒋中正作政治报告,何应钦作军事报告,
孙科作中央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张群作中央监察委员会工作报告。[1] [2]
党的建设
大会通过了《确定救党救国原则案》,决定授予蒋中正统筹一切的权力以统一全党意志,全民力量,全党必须听其指挥。
会议制定了《党员守则》十二条,即:
忠勇为爱国之本、孝顺为齐家之本、整洁为强身之本、仁爱为接物之本、
信义为立业之本、助人为快乐之本、和平为处世之本、节义为治事之本、
学问为济世之本、服从为负责之本、勤俭为服务之本、有恒为成功之本。
会议修正了党章,并通过了宣言,在宣言中提出了十条“建设国家挽救国难要计”。
外交与国防
会议通过了《授权政府在不违背另文陈述之方针下应有进退伸缩之全权以应此非常时期外交之需要案》、《国难时期集中力量充实国防建议案》、大会接受蒋中正关于外交之建议案。
蒋中正在讲话中提出了“和平”、“牺牲”的原则,即:“和平未到完全绝望时刻, 决不放弃和平,牺牲未到最后关头,决不轻言牺牲。”
但蒋又声称:若到了和平绝望的时期与牺牲的最后关头,则“当听命党国,下最后之决心”。
国民党对日妥协的外交政策已开始发生相当程度的变化
训政与宪政
会议通过了《切实推行地方自治以完成训政工作案》、《宪法草案修正要点》
民政与经济
会议通过了《关于积极推行本党土地政策案》、《全国厉行节约集中生产案》等案。
党的机构
会议决定在中央执行委员会之下设置国民军事训练计划委员会、国民经济建设计划委员会、及地方自治计划委员会。
中央执行委员会成员
大会推选一百二十人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
蒋介石、汪精卫、胡汉民、戴季陶、阎锡山、冯玉祥、
于右任、孙科、吴铁城、叶楚伧、何应钦、朱培德、
邹鲁、居正、 陈果夫、何成浚、陈立夫、石瑛、
孔祥熙、丁惟汾、张学良、宋子文、白崇禧、刘峙、
顾祝同、朱家骅、杨杰、马超俊、张治中、曾扩情、
贺衷寒、蒋鼎文、方觉慧、陈济棠、黄慕松、钱大钧、
韩复榘、何键、曾养甫、刘芦隐、陈诚、周佛海、
徐恩曾、洪兰友、余井塘、陈策、 邵元冲、张道藩、
陈布雷、方治、陈公博、梁寒操、李宗黄、刘纪文、
徐源泉、潘公展、王法勤、柏文蔚、王陆一、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