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葬
土葬 源于一种崇土观,其根本思想是“入土为安”,它主要流行在中国汉族地区以及受到汉文化和儒家文化影响的东亚国家,如日本、朝鲜、越南等国。
火葬 源于一种崇火观,其根本思想是“圣火为祭”,它主要流行在印度、尼泊尔等印度教流行的地区。印度教最崇拜火,可以说无火不成礼。印度教相信人的躯壳只有在火的焚毁中才能使灵魂得以完整的轮回。中国西南少数民族中火葬也很流行。中国云南的拉祜族在火葬时,将遗体置于四方型的柴堆上,男性死者柴高九层,女性则为七层,否则鬼魂不能出寨,将给生者带来灾难。
源于一种崇水观,其根本思想是“圣水为净”。除了在极个别以水为生的行业外,这种丧葬主要还是流行于以印度教为主的印度和尼泊尔地区。中国一些少数民族也有实行这种丧葬方式的。藏族也有过将没有资格行天葬之礼的罪犯或某些非正常死亡者或身份低下者,实行水葬的情况。在西藏丧葬文化中,水葬是在四种主要丧葬形式中级别最低的。在藏区,由于地域不同,丧葬的方式也不尽相同。但是在丧葬方式上有较明显的等级制,这是相同的:最高级别是塔葬,其次是火葬,最流行的是天葬。有些地区长期保存着极古老的丧葬习俗,或者受邻近民族的影响,往往还有诸如穴葬、寄棺葬、楼葬、平台葬、室内葬、树葬等鲜为人知的特殊葬俗,另外,有些地方土葬的比例也很大。夭折的幼儿盛行水葬:将死婴两手用涂料涂成红色,再将其捆成胎儿状,装入背篓里,捆上两个大石头丢入河中。有的连同背篓一起埋在河边,待水涨后把尸体冲走。家人在投尸下河的地方竖置一块刻有经文的石板,点上酥油灯,烧糌粑,插上数根玛尼竿,岁岁祭之。
源于一种崇木观,其根本思想是“ 圣木为本”。中国的西藏和云南一些地区的少数民族,习惯于将死尸装入某种容器后挂在树上,认为只有这样,死者的灵魂才可以得以安宁。在西藏林芝和康北部分地区,树葬多用于夭折的幼儿。将尸体用盐水洗净,放入木箱、木桶或竹筐内,然后悬挂到大山阴面林子里大树的半腰上,也有置于大树树杈上的。据说这是防止家里再有孩子遭不幸。
源于一种崇石观,其根本思想是“圣石为护”。例如仡佬族在古代实行崖穴葬与石棺葬,有自然穴洞和人工凿穴两种。人工穴分崖上凿穴、石板镶穴、石灰竹竿拱穴、土砖拱穴数种。石板镶穴又有“文书桶”、“筲箕形”、“明堂”、“响堂”、“暗椁”等形制。石板镶穴可父子婆媳共茔。石棺用石板砌成,一般葬于土墟、山顶、溪岸,也有葬于乱石丛林的。甘肃省白玛藏族地区的穴葬形式有所不同,这里人死后,洗礼更衣,捆缚成蹲坐式,然后置于土坑内,上盖一块木板,再用土掩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