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
岐山境内渭河、雍河、横水河及沿北山一带有新石器时代遗址19处,当时已有先民在此繁衍生息。
黄帝时代,岐伯就居于岐山之下。
夏 凤鸣岐山
夏禹治水,遍识山川,岐山地区属雍州。
沿夏制,岐地仍属雍州。商末,周部族由彬县、旬邑一带迁至岐山,岐地就成了周部族的属区。周灭崇(今西安市鄠邑区境内)后,周文王姬昌迁都于丰邑(今西安)[70] 。
西周
仍沿九州之制,岐地属王畿的周、召两国,由周王朝直接管辖。
春秋战国
秦襄公领岐地,属秦国。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废封建设郡县后,岐地属内史郡。
西汉
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划长安以西凤翔府为右扶风,领县二十一。岐地南部分属武功县、眉县、虢县、西部属雍县,东部属美阳县,北部属杜阳县。
东汉
岐地南部分属眉县、武功县,其余所属未变。
三国
改右扶风为扶风郡(郡治在槐里,今咸阳兴平市境内),岐地分属亦旧。
西晋
州辖郡,郡辖县。岐地西属雍县,南属眉县,东属美阳县,为雍州(州治在今泾阳县西北)扶风郡(郡治在今长安区)辖。
十六国
岐山地区曾是前赵、后赵、前秦、后秦和夏的领域。除夏隶北秦州(州治在今武功县境)外,其余均属扶风郡。
北魏,太和十一年(487年),设岐州(州治在今宝鸡市凤翔区南),领3郡、9县。平秦郡(郡治在今凤翔县南)的周城县(太平真君六年置)辖岐地东部,横水县(太平真君十年分周城县置)辖岐地西部,武都郡(郡治在今宝鸡市东50里)的平阳县(太平真君六年置)辖岐区南部,武功郡的美阳县辖岐地东北部。 周公吐哺——周公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