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击机的特点是有良好的低空和超低空稳定性和操纵性;良好的下视界,便于搜索地面小型隐蔽目标;有威力强大的对地攻击武器,除机炮和炸弹外,还包括制导炸弹、反坦克集束炸弹和空对地导弹等;飞机要害部位都有装甲保护,以提高飞机在地面炮火攻击下的生存力;起飞着陆性能优良,能在靠近前线的简易机场起降,以便扩大飞机支援作战的范围。现代强击机有亚音速的,也有超音速的,正常载弹量可达3吨,机上装有红外观察仪或微光电视等光电搜索瞄准设备和激光测距、火控系统等;有的新型强击机已具有垂直和短距离起落能力,如苏联的雅克-38和英国的“鹞”式强击机。所谓 “强击”,即是能够不畏敌人的地面炮火强行实施攻击。
如今,在国外,空中战役战术纵深攻击任务,一般都用战斗轰炸机;而实施近距空中支援攻击任务,则用强击机(攻击机)。
强击机是强行突破敌防空火力对敌实施攻击的,所以其战损率总是明显高于其他机种。换言之,强击机极易被击落。在越南战争中,美国在越南防空抵抗不太强的情况下,在两年时间就损失了182架强击机,曾使当时参战的A-1强击机几乎丧失干净。强击机在作战中一般都用歼击机掩护,但这种掩护极不可靠,因为从战术讲不同高层的战术配合是不易达成的。况且用价格昂贵的歼击机去执行这种掩护从效费比上也不合适。因此,在强击机发展与完善中应特别强调其生存能力。[2]
强击机是一种打击敌方前沿和中、近程地面目标为主的航空兵器。近年来,国外航空军事技术先进国家,如美国、俄罗斯等根据攻击方式、攻击能力和各兵力作战要求不同,将强击机分成两大类。
一类是可在靠近前线的简易机场起降,在战场上空停留时间较长,载弹量较大,专门打击地面坦克和机动目标的亚音速强击机,如美国的A-10、俄罗斯的苏-25。但此类飞机易受对方空中力量袭击,自卫能力较弱,从美国停止生产A-10而发展F/A-18看,强击机发展也强调速度。
另一类是超音速强击机,它具有低空大表速突防能力和配备强大为对地攻击武器,作战半径较大,有一定的空战和自卫能力。这类飞机服役的有美国的F/A-18、俄罗斯的米格-27、英法联合研制的“美洲虎”等。[3]
强击机执行对地攻击。攻击目标主要包括有武装直升机在内为敌方战术机动目标、前沿机场、战术导弹发射场、战场兵力集结点、交通枢纽及近海舰船等。[4]
攻击机用来突击地面目标的武器有:航炮、普通炸弹、制导航空炸弹、反坦克集束炸弹和空地导弹等。现代攻击机最大飞行速度不超过音速,正常载重量可达8吨,机上装有红外观察仪或微光电视制导等光电搜索瞄准设备和激光测距器等。有的攻击机具有垂直/短距起落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