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流属于技术转移范畴,涉及科技成果在不同主体间的转移[1] [3] 。根据2024年《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转移条例》,技术交流涵盖知识产权及非知识产权的知识转移,如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1] 。技术转移形式多样,包括技术结合资本、知识产权、市场、人才、管理、知识或信息、服务、工程等,但存在高校成果成熟度低、供需渠道不畅等瓶颈[4] 。
2023年《湖南省企业科协工作指引》明确,企业科协需围绕国家战略组织跨界学术与技术交流,包括国际交流[2] 。科协作为重要社会力量,通过学术交流、科普等活动促进科技繁荣,并可依法开展国际科技交流[5] 。
技术交流强调科技成果和情报的相互传递与利用[3] 。其表现形式多样,如产学研协同、军民互转等,需结合管理、信息、服务等要素实现有效转移[4] 。截至2024年,技术交流的法律框架不断完善,为跨单位协作提供保障[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