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底,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的数量仍有281万多人。
截止2012年6月,中国有8500万残疾人。
一是重度残疾人占比大。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就有152万,占到了贫困残疾人总数的54%。
二是分布分散。深度贫困地区占比高,非深度贫困地区插花分布的贫困残疾人也不少。
三是致贫原因既有收入低造成的“贫”,更有环境因素造成的“困”。[1]
根据中国残联2021年公布的数据,中国残疾人总数高达8502万人[12] 。
遵循《残疾人权利公约》宗旨和原则,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
一是进一步被纳入国家扶贫开发大局,并重点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残疾人日常用品开发实施力度。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可以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下的贫困残疾人脱贫的顶层设计基本完成。
二是贫困残疾人数量逐年减少。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力扶持下,贫困残疾人家庭“两不愁、三保障”得到较好落实。5年来,有超过500万的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300多万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残疾人通过实用技术培训掌握了1门以上的劳动技能,44.5万贫困残疾人家庭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8.3万贫困残疾人通过康复扶贫贷款支持,有效缓解了生产资金短缺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