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路位于南京市主城的西北部,地处南京市鼓楼区辖区,西起山西路市民广场,东至中央路,全长1100米,路幅30米。
1927年,湖南路拓建。南京作为中华民国首都,对新拓的一些道路,往往按其地理方位,以省或市的名称来命名。此新拓建之路,便被命名为湖南路。
民国时期,湖南路是引人注目的地方。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参议院、国民党中央党部曾驻此办公。这里曾发生过几起轰动全国乃至震惊世界的大事。如组织中央临时政府、选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凤鸣行刺汪精卫、陈布雷自杀等。其中孙凤鸣行刺汪精卫的事件,尤为引人注目,当时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闹得沸沸扬扬。[1]
1997年3月,南京市湖南路被中宣部公布为首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示范点。
1997年9月,湖南路在全国首先提出了“不满意就退货”的社会公开承诺,做到年年有举措、年年有创新、年年有特色、年年见成效。
1998年2月,湖南路被中宣部等四部委确定为首批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由于湖南路效应辐射影响,街区商品年销售总额连续8年超过30亿元,2006年近80亿元,所在区域的湖南路街道税收达13.2亿多元,首次超过全区总税收的三分之一。1995年到2006年,湖南路的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加了四倍;日均人流量达20万人次,节假日达40万人次以上;1997年以来,接待各类参观1100多批次,达8万余人次,声誉名扬全国。
1999年3月,中宣部在南京召开了学习湖南路示范街经验座谈会;1999年12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南京召开了争创“购物放心服务满意一条街”工作会议,参观了湖南路示范点。
1997年3月,南京湖南路被中宣部确定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示范点”。
1997年以来,全街商品零售总额连续4年超过30亿元,2000年达34亿元,留区税收5500万元(不含上交中央、省市的税收)。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两次专题报道湖南路,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以及省、市各大媒体四年来连续宣传报道了湖南路。
1998年2月,南京湖南路被中宣部、国内贸易部、国家工商局、国家技术质量监督局四个部门公布为全国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
1999年3月,中宣部在南京召开“学习南京湖南路经验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