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始置邬县。
战国初,邬县属魏国,境西部置平周邑。
秦代,始置界休县,与邬县同属太原郡。
西汉,属并州刺使部太原郡。平周邑改名为平周县,属西河郡。新莽改界休为界美,东汉,复名界休,废平周县。三国时,界休属并州西河郡,邬县属太原郡。
西晋,改界休为介休,属西河国,邬县属太原国。
北魏太和八年(484年),复置介休县,属吐京镇西河郡。北魏太和十九年(495年),复置邬县,属并州太原郡。北齐天保年间(550年),废邬县。北周宣政元年(578年),置介休郡,介休县属介休郡。北周大成元年(579年),改介休县为平昌县,属介休郡。
隋代前,灵石未置县,属介休县地域。
隋开皇初年,撤销介休郡,平昌县属西河郡。开皇十年(590年),县境西南析置灵石县,属西河郡。义宁元年(617年),改属霍山郡。
唐武德二年(619年),霍山郡改称吕州,仍辖灵石县。贞观元年(627年),废郡设道,灵石县属河东道。贞观十七年(643年),废吕州,灵石县改属汾州。开元十一年(723年),改属河东道太原府。
唐代,灵石县西境曾属温泉县。
北宋至道三年(997年),改河东道为河东路,灵石县属河东路汾州。政和六年(1116年),改属霍州(霍邑)隶平阳路。
金天会六年(1128年),河东路分为南北二路,灵石县属河东北路汾州。
元世祖至元廿三年年(1286年),创立行省,灵石县属中书省——河东山西道宣慰使平阳路霍州。元初,析灵石地置小灵石县(治冷泉关),属霍州。元惠宗至元二年(1336年)废小灵石县并入介休县。
明洪武九年(1376年),改中书省为山西布政使司,灵石县属平阳府(河东道),万历廿三年(1595年)改属汾州府。万历四十二年改属平阳府。
清初,属山西省平阳府。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设霍州直隶州,辖灵石县。
民国二年(1913年),属河东道。民国十六年(1927),直属山西省。民国二十七年(1938)2月,以汾河为界,分治东、西两县,灵石西县属晋绥边区,灵石东县属晋冀鲁豫边区太行区。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成立灵东抗日县政府,属太岳专区管辖。民国三十七年(1948)6月,灵石县解放,成立县人民政府,属榆次专署;同年9月,合并成灵石县,归太岳第一专区。 灵石县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