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乐安属吴,战国初属越,周属楚,秦属于九江郡,西汉属豫章的南城县,东汉属临汝县,三国时属吴国的临川郡,隋属崇仁县。
唐武德七年(624年),兴平县地划归吉州;新建、安浦仍属崇仁县。[1]
南宋绍兴十九年(1149年),划崇仁县的天授乡、乐安乡、忠义乡和吉州永丰县的云盖乡建置乐安县。[1]
元朝,乐安县属抚州路。
明清,乐安县属抚州府。
中华民国三年(1914年),乐安县属豫章道。中华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乐安县属第七行政区管辖。
1949年9月15日,乐安县人民政府成立,属抚州管辖,建国后先后属抚州专(地区)、抚州市管辖。
截至2024年6月,乐安县下辖16个乡镇:鳌溪镇、公溪镇、山砀镇、龚坊镇、戴坊镇、牛田镇、万崇镇、增田镇、招携镇、湖溪乡、罗陂乡、湖坪乡、南村乡、谷岗乡、金竹畲族乡、流坑镇[99] 。[46] 县人民政府驻鳌溪镇。 乐安县地图
乐安县位于江西省中部,抚州市西南部,东与崇仁县、宜黄县接壤,西与永丰县、新干县相邻,南连宁都县,北靠丰城市。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5°35′—116°10′,北纬26°50′—27°45′之间。辖区东西最大距离47.5千米,南北最大距离85千米,总面积2412.59平方千米。[1] [36]
乐安县
乐安县地形以丘陵,山地为主,山地占38%,低丘岗地占51%,高丘占11%,有草山、草坡25.5万亩,水面15万亩,山林面积278.4万亩。南部多山,北部以丘陵为主。境内最高峰东南部位于金竹畲族乡,海拔1370.5米;最低点公溪河桥头位于北部公溪镇,海拔70米。[1]
乐安县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境内气候温和,光照充足。乐安处于华南气候区与华中气候区过渡地带,亚热带湿润季风影响明显,气候特点四季变化分明,年平均气温17℃左右,年降水量1690.6毫米,无霜期265天。[1] 戴坊镇排下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