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区域周初,属谢国,周宣王时,属申国。[19]
春秋、战国,属楚国。
秦时,属衡山郡。
汉,置鄳县,属江夏郡。[20]
南北朝,宋孝建三年(456年)分鄳县地增置宝城县,同属义阳郡。南齐,改宝城县为保城县,与𫑡县均属北义阳郡。梁武帝时,合𫑡县、保城县置西汝南郡。北魏,分置保城县、鄳县,东随县,保城县、鄳县属齐安郡,东随县属宋安郡。北齐,合三县置高安县,属安齐郡。
隋开皇三年(583年),并入钟山县;开皇九年(689年),将北魏时的东随县地从钟山县分出置礼山县,属义阳郡。开皇十六年(596年),又分钟山县地置罗山县,属义阳郡。大业末年(618年),礼山县废。
唐武德四年(621年),于县境置南罗州,领罗山县。武德八年(625年),南罗州废,罗山县属申州。
宋开宝九年(976年),罗山县废。雍熙三年(986年),复置罗山县,属信阳军。
元至元二十年(1283年),徙信阳州治于罗山县城,县治迁往西南,称罗山县新县。
明洪武元年(1368年),县治复旧,仍称罗山县,属信阳州。洪武七年(1374年),改属汝宁府。成化十一年(1476年),复属信阳州。
清,属汝宁府。
民国二年(1913年),废府州,罗山县属豫南道。民国十六年(1927年),废道,直属河南省。民国十七年(1928年),河南省划为14个行政区,罗山县属第七(信阳)行政区。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划属河南省第九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拨县境南部569.55平方千米归新置的湖北省礼山县(今大悟县)。
1949年3月,罗山解放,划属潢川专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11月,潢川专区并入信阳专区,罗山县属信阳专区。
1998年,信阳专区改为信阳市,罗山县属信阳市。[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