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严重抑郁,有强烈自伤、自杀企图及行为者,以及明显自责自罪者;极度兴奋躁动冲动伤人者;拒食、违拗和紧张性木僵者;精神药物治疗无效或对药物治疗不能耐受者。[1]
脑器质性疾病[3]:颅内占位性病变、脑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炎症和外伤。其中脑肿瘤或脑动脉瘤尤应注意,因为当抽搐发作时,颅内压会突然增加, 易引起脑出血、脑组织损伤或脑疝;[1]
心血管疾病:冠心病、心肌梗死、高血压、心律失常、主动脉瘤及心功能不全者;[1]
骨关节疾病,尤其新近发生者;[1]
出血或不稳定的动脉瘤畸形;[1]
有视网膜脱落潜在危险的疾病,如青光眼;[1]
急性的全身感染、发热;[1]
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严重的肝、肾疾病;[1]
利舍平治疗者;[1]
老年人、儿童及孕妇。[1]
详细的体格检查,包括神经系统检查。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如血常规、血生化、心电图、脑电图、胸部和脊柱摄片;获取知情同意; 治疗前8个小时停服抗癫痫药和抗焦虑药或治疗期间避免应用这些药物,禁食、禁水4个小时以上。治疗期间应用的抗精神病药或抗抑郁药或锂盐,应采用较低剂量;准备好各种急救药品和器械;治疗前测体温、脉搏、血压。如体温在37. 5°C以上,脉搏120次/ 分以上或低于50次/分,血压超过150/100mmHg或低于90/50mmHg,应禁用;通常于治疗前15~30分钟皮下注射阿托品0. 5~1. 0mg,防止迷走神经过度兴奋,减少分泌物。如第一次治疗呼吸恢复不好,可以在以后每次治疗前15~30分钟皮下注射洛贝林 3.0~6. 0mg;排空大小便,取出活动义齿,解开衣带、领扣,取下发卡等。[1]
患者仰卧治疗台上,四肢保持自然伸直姿势,在两肩胛间相当于胸椎中段处垫一沙枕,使脊柱前突。为防咬伤,应用缠有纱布的压舌板放置在患者一侧上下臼齿间或用专用牙垫放置两侧上下臼齿间。用手紧托下颌,防止下颌脱位。另由助手保护患者的肩肘、髋膝关节及四肢。[1]
(1)电极的安置:将涂有导电冻胶或生理盐水的电极紧密置于患者头的顶部和非优势侧颞部或双侧颞部。置于非优势侧者副作用较小,置于双侧者抽搐效果较好。[1]
(2)电量的调节:原则上以引起痉挛发作的最小量为准。根据不同电抽搐机类型选择电量,一般用80~120mA,通电时间2~3秒。如未出现抽搐发作或发作不完全,多为电极接触不好或通电时间不够,应尽快在正确操作下重复治疗一次,否则,应在增加电量 10mA或酌情增加通电时间情况下进行治疗。[1]